县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精神,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建设山清水秀美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要求 围绕今年通过省级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验收目标,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运作转变,由重点抓“五边两区一点”向所有村庄全覆盖转变,由常规督导检查向多形式综合督导推动转变,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县政府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费用和运行管护费用,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财力支持、政策扶持、宣传发动、管理督导等职责,发挥好主导作用。(二)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及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做好“门前三包”、垃圾分类减量、定点投放和自觉缴纳日常垃圾保洁费等工作。(三)市场化运作。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农村垃圾治理服务外包运作模式,节约治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垃圾治理成效。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垃圾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