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对“绿色发展”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全市检察机关 “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站在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的高度,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度谋划,认真履职,集中时间和精力,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督促和监督相关部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让*天更蓝、水更碧、土更净。二、工作思路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全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将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将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相结合,将源头防治与事后惩处相结合,不断完善绿色检察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生态司法屏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耳乡?红色耳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5月)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检察院牵头,对我县辖区内影响绿色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