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落实教育部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社会东部,让家长放心。活动中心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规定,实行“谁任教,谁负责”,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学员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执行,条文如下:一、培训安全1、任课教师有责任确保学员在教学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在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和教学场所进行全程安全管理,防止学生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2、任课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每期培训班开课前,应尽快熟悉家长,并用书面的方式与家长明确学员的接送方式,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3、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活动中心规定的上课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上、下课时间。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教师,应填写调课单,经培训部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严防学员被误接和走失。4、任课教师在首次培训上课时,要结合自身专业课和学员年龄特点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提前把安全教育的内容送培训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