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方案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的长效机制,保障村级公益设施正常运转。二、基本原则 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建管并重、村民自治、财政补助的原则,政府及部门为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通过合理确定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的筹资和运行方式,充分发挥其最大功能。村民在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中发挥主体作用,发动群众通过投工投劳参与村级公益性设施的共管共享。省、市、县财政对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管护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村级公益性共管共享体制机制,保障村级公益性设施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