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园林县城、省级节水型城市(以下简称五城联创)创建进程,着力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二、总体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和五城联创工作,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违章建筑拆除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统筹治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彻底清除农村“脏、乱、差”现象,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三、工作任务(一)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各镇(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