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文件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721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年3月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任务;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2019年10月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二、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办20177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从政府领导层面、部门监管层面、企业主体层面和社会监督层面等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