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18年度机关各项制度(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经乡班子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特制定如下机关制度:一、考勤、请销假制度基本原则:统一要求,分级管理,随时督查,奖罚兑现。1、上班、住勤签到。上午8:30以前在党政办签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未签到者做迟到处理,12:00前未签到做旷工处理;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以后;18:30以后实行住勤签到,实行随时抽查。签到应注明时间及当日去向,外出开会、学习、出差等由办公室注明。严禁代签到,一经查实,代签人员与被代签人员同等处罚200元/次;干部每迟到一次罚款30元,每旷工一天罚款200元,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全年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5天,累计超过30天的,按规定报上级处理。2、值班、请休假。除法定假日单独安排值班人员外,双休日分4个大组轮流值班住勤,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和未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调换,否则视为缺岗,每缺岗1天罚款200元。防火、防汛、特护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