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实施方案三篇(篇一)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四、具体内容:(一)纪念活动仪式: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二)3.15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