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园长公开竞聘工作方案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县委关于新阶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平党发*17号)精神,现就全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以下简称校(园)长)公开竞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竞聘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二、竞聘范围及职位严格按照县编制部门核定的校(园)长职位职数,选择7所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职位,面向全县公开竞聘,其中:九年制学校校长3名(黄渠桥九年制学校校长、渠口九年制学校校长、头闸九年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a,小学校长3名(沙湖小学校长、宝丰小学校长、崇岗寄宿制学校校长),职位代码b,幼儿园园长 1名(陶乐幼儿园园长),职位代码c。三、竞聘条件和资格校(园)长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学校(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