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方案两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xxx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开发区晋开征地告字(xxx3)3号,现将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 征收土地面积及位置 1、征收上营村土地143.2095亩,其中耕地143.2095亩。征收后土地用于太原至中卫(xxx)铁路晋中段工程建设。2、征收使张村土地187.3575亩,其中耕地175.4865亩,未利用地11.871亩。征收后土地用太原至中卫(xxx)铁路晋中段工程建设。3、征收鸣李村土地405.9255亩,其中耕地308.0145亩,林地3.189亩,园地9.021亩,建设用地54.1005亩,未利用地31.6005亩。征收后土地用于太原至中卫(xxx)铁路晋中段工程建设。4、征收南六堡村土地87.6225亩,其中耕地82.0725亩,林地2.3175亩,建设用地3.2325亩。征收后土地用于太原至中卫(xxx)铁路晋中段工程建设。5、征收侯坊村土地23.547亩,其中耕地5.0505亩,建设用地18.4965亩。征收后土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