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二)依据依据xx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县救灾工作实际。(三)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2部门分工、密切配合的原则。参与应急救灾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救助任务。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及时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的原则。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