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闽联审南招【 2018】 055-1 号 ) 招标人: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 代理 :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8 年 6 月 29 日 总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条件 ).15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15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15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履约信誉最低要求 ).16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6 投标人须知正文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16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另册) .119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119 第四卷 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1 第五卷 附 件 .139 1 第 一 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8 年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 年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完善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工作的通知(闽高养【 2018
3、】 1 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的通知 ( 闽高养 2018 34 号 )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南平管理分公司 以 3 月 20 日关于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 2018 29 号 )、 4 月 19 日关于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补充设计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 2018 30 号 )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平宁武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松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并 委托 南平 福银高速公路有限
4、责任公司统一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养护经费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平 境内 六 个通车路段沿线隧道 2.2 项目的规模: 2018 年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分为 2个 标 段,其中 A标 段 最高控制价 249.9713 万元、 B标 段 最高控制价 274.5438 万元 。本次施工范围为: 沿线高速公路隧道入口段的过渡段护栏改造、交通标志 、标线改造 。
5、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 2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2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标段编号 路段名称 里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月) A 福银一期 K160+685- K188+636、K2912+598-K2931+044 隧道入口增设护栏、标志标线改造等项目 (具体见图纸) 2 福银二期 K322+162- K346+168、 K206+719- K210+859 浦南 K2859+930-K2912+598、 K1544+000-K1731+872 京台 k1728+50
6、0- k1791+180 B 宁武 K91+973- K299+953、 K0+000- K 4+890 隧道入口增设护栏、标志标线改造等项目 (具体见图纸) 2 松建 K2754+000-K2860+6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 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 项 一 级 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业绩条件: 2015年 6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成功地完成过 单项合同超过 300 万元的 一个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或公路建设项目单
7、项合同中交安设施工程数量大于300 万元的。 (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4)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 C、 D 级的企业, 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 标人 应进 入交 通运 输部 “ 全国 公路 建设 市场信 用信 息管 理系 统 ( http: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 。 4 3.4
8、 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统称关联企业) , 若对同一标段组投标,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自 动确定 关联企业各成员 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参投,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关联企业的一家单位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关联企业信息(至少填报参加本次投标的关联企业成员),否则导致关联企业被分配至同一标段时,同一标段内的关联企业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http:/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投
9、标文件中提交的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编号以及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 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7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总工的姓名和相关证书名称、编号、信用等级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
10、2017 1 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南平版 ) 打开 。 5.2 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前通过 登录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5.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5.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
11、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不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5 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网络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递交至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
12、,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 400-998-0000、 0599-8317118。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接收现场拒绝接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6.4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 持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随身携带已 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一套“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及
13、 U 盘。“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nNPTF 格式)应刻录到 1 张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包装密封等要求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 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
14、导入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 项目负责人 )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6.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尚未办理 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6.7 招标人不接受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15、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nNPTF 格式) (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是否投标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以网上递交的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文件) ”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6 检查
16、备用电子版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投标文 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 6.8 招标人不接受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的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纸质投标文件及 U 盘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
17、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建省高速公路 集团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 、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 8、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夷山市崇溪东路 9-1 号 邮 编: 354300 联 系 人: 周工 电话: 0599-501000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 310 号 邮 编 : 353000 联系人: 李先生 、项先生 电话: 0599-8814275 传真: 0599-8814275 2018 年 6 月 29 日 7 第二章 投
18、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2018 年南平高速公路隧道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招标 1.1.5 建设地点 福建省 南平 境内 六 个通车路段 沿线隧道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A 标段包括: 福银一期 ( 起终点桩号: K160+685- K188+636、K2912+598-K2931+044),福银二期( 起终点桩号: K322+162- K346+168、 K206+719- K21
19、0+859) ,浦南 ( 起终点桩号: K2859+930-K2912+598、 K1544+000-K1731+872) ,京台 ( 起终点桩号: k1728+500- k1791+180) B 标段包括:宁武 ( 起终点桩号: K91+973- K299+953、 K0+000-K4+890)松建 ( 起终点桩号: K2754+000-K2860+650) 1.3.2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60 日历天( 2 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写明的时间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 / 1.3.3 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3.4 安全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1.4.
20、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 录 5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 形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1.4.4 投标人不得存 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在的其他不良状 况或不良信用 1.10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 题 时间: / 形式 : /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 第五卷 附件 (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自行下载
21、) (2)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系列(人民交通出版社)(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3) 国家和福建省各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在 2018 年 7 月 4 日 12 时 00 分 之前 ,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 “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 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无需确认 . 2.3.1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 2.3.2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标文件
22、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 3.1.1 投标文件的组 成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3)投标保证金; ( 4)资格审查资料; ( 5)其他材料。 第一信封内(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1) 投标函; ( 2)工程量 报价总 清单;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及 増值税税金的计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自行拟定投标报价,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无需提供报价工程量细目清单,仅需在工程量报价总清单上填写投标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投标报价书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