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规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规定1、复工上班时间规定:依据2020年1月29日公司发文关于做好防疫应对,*科技公司上班变更时间的紧急通知第1、2、3、4条款执行,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2、有如下情况之一人员暂不按照企业复工时间执行,具体上班时间须另行通知:(1)凡来自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台州等疫情重灾区人员;(2)春节前后经过、停留疫情区的人员,或与疫情区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3)有发热、咳嗽、鼻塞、胸闷、打喷嚏、流鼻涕、四肢无力等感冒症状人员;(4)按照杭州市政府疫情防控规定,自我隔离时间未达到的返杭人员;(5)必须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且无紧急生产、开发任务的人员。3、复工作习时间规定:按公司原定作息时间执行,即8:00上班,17:00下班。4、复工后相关规定:(1)符合复工条件人员每天早上7:50分前必须到达公司南大门并通过门卫处进行常规体温检测、配戴口罩检查后方可进厂;(2)人员进厂后直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车间、工位等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禁聚集、串岗、近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