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调查报告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供给,促进我区公共文化优质优先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江波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于5月中旬启动执法检查工作以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先后深入到部分镇区文化站等文化服务场所进行视察检查,听取了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汇报,组织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对部分区镇人大代表、镇文化站长和群众进行走访调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对我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有了基本了解,现将执法检查工作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区政府按照中央、省和盐城市关于文化建设工作的决策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建设新大丰、发展上台阶”的发展总定位,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成为苏北唯一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