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市作为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从2014年8月起,坚持行政助推、市场化运作,坚持农民主体、民办民享,明确以市供销总社牵头,以基层社为依托,联合乡镇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田大户、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群众,实施“每个乡镇新建一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搭建生产服务、流通服务、信用服务三大平台”的改革,构建全新的基层组织体系,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至目前,已组织成立了15家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占全市乡镇总数的46%。乡镇农合联社作为供销社新型基层组织,正在成为供销社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前沿阵地和乡镇党委政府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一、创新组织机制一是界定新老基层组织之间的责任。不少地方,原有基层社的名称、概念和功能已经不能承载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的新使命,同时,原有基层社包袱和矛盾积淀较多。我们在发起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时,按照“新老割断”的原则,切实处理好原有基层社与农合联社的关系。原有基层社的债权债务、资产属性不变,由市社代行直接管理;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