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防治和纠正基层微腐败调查思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习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基层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基层“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从调查了解情况看,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表现和新动向:一是损公肥私,贪占公家财物。有的面上不用公款搞接待,暗里却在变相开支搞私客公待;有的不敢明目张胆赚外快,私下却将报废器材、米面粮油变卖获利;有的不敢再公车私用,却常让单位司机驾驶私家车为自己搞服务,甚至还私车公养。二是交换利益,私下勾兑手中权力。有的基层领导互相搞“非组织性默契”,你在你的权限内照顾我的关系,我在我的管辖内关照你的关系;有的部门之间搞“资源”私相授受,你为我晋级评奖指路搭桥,我为你报销费用提供方便;有的基层领导对机关管钱管物的岗位人员格外“关爱”,双方心照不宣、投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