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调查报告为促进全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助推*景区提档升级,维护*景区周边环境,5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沭全、陈先平率20多名市县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景区烟花爆竹燃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视察,随后在盘龙街道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代表们一致建议在*景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二)安全隐患十分严重。一是对*景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始建于蜀汉末期,因三峡工程建设,*作为库区唯一一个远距离整体搬迁的文物,2003年7月19日,新*正式开馆。“张飞”的搬迁经费及规格都堪称三峡库区最大的“移民”。景区建筑多属于木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1700多年的历史文物和搬迁的巨大投入将毁于一旦,当局者将无颜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