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总结(六篇)(篇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科,负责全区合法再生资源经营者的行为监管,是对新注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2018年,根据国家6部委颁布的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相关职责规定,认真履行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并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努力完成相关管理工作,以美丽奉化暨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具体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是今年重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和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等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事后“备案”登记审批的梳理工作,编写“宁波市奉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审批指南”(单个事项);宁波市奉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有涉嫌环境污染)审批指南(一窗式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减少相关提交材料,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进一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