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xx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进行全面部署。为全面掌握我省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现状,深入推进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对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一、政府法律顾问基本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据此,政府法律顾问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的内设法律顾问,二是以专家和律师为主体的外聘法律顾问。(一)内设法律顾问情况。1.政府内设法律顾问。省政府和16个设区的市政府,全部设立政府法制办公室,除淮北、安庆、马鞍山、池州4市与政府办公室合署或在政府办公室挂牌外,其余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