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的读后感近期,笔者读了威廉M兰德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克里夫顿R马瑟(Clifton R.Musser)法与经济学教授)和理查德A波斯纳(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资深讲师)著,译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海军翻译的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一书,深受启发。本书以一个新颖独到的视角,检视了当今美国法律中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公开权以及非法挪用等。其内容广泛,举凡从私人信件的著作权到商业方法的防御性专利,从视觉艺术中著作人身权到商业储存的做法,从专利上诉法院的影响到米老鼠的管理,均属其讨论之主题。知识产权法的历史和政治学,数字化的挑战,众多的制定法和法官所创立的原则以及知识产权与反托拉斯原则的互动,这些都在此一一得到考察。其处理方法既是实证的(以理解法律本身之意思为本),也是规范的(以法律之改革为宗旨)。该著作首先分析了一般财产的经济学,从而将知识产权置于一个有关最优财产权的更大理论之中,提出了著作权保护的一个一般性经济理论,而且加以模型化。考虑到技术的进步,有关创造性这一概念的变化,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