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视角看监理履职问题交流材料随着我国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工程监理作为建设行业中介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项目投资、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进行控制,已深入到工程建设方方面面和项目建设各环节中。然而,在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行为不规范等弊端和问题越来越多,如不及时强化监管、切实加以规范,将直接制约工程建设正常进行,造成国家资金流失,引发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审计实践,从审计角度浅析监理履职问题及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一、监理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审计实践,通过在多个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调查了解到,监理履职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较为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不响应中标承诺,现场配备监理人员和中标承诺不相符,且随意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他监理人员。调查发现,多数监理公司在变更人员时,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而随意指派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参与监理工作,或以公司文件形式出函变更中标监理,在未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认可情况下仍予以变更。二是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且签字笔迹不符,有代签字现象。笔者调查发现,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