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央扫黑除恶心得体会10篇【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2018年2月1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主持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号召律师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