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医专图书馆楼电梯维保项目 招 标 文 件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 年 12 月 一、招标公告 我校就芙蓉路校区图书馆楼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芙蓉路校区图书馆楼电梯维保项目 二 .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投标人应具有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A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具有同类项目电梯维保业绩。 3.操作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 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维修结业证书。
2、4.在合肥设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在 30分钟内进行上门服务 5.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体系。 三 .标的内容: 2017 年 1 月 -2019 年 12 月,安徽医专芙蓉路校区图书馆楼电梯维保,范围为 4台奥的斯电梯的日常维护检测、保养以及故障突击抢修,合同签订采取 1+1+1 的方式,下 一年的合同需在对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合格后签订。报价包含年维护费以及易损易耗件更换费用,涉及到主要配件件更换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并由招标人承担费用,主要备件单价应在本此投标报价中列出单价。 四 .具体投标要求及报价方式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
3、6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17 年 1月 4 日止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 00-17:30,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否则将拒绝报名: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A 级及以上资质、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 632号行政楼 203 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下载(见附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投标地
4、点:同报名地点。 九 .联系方式:王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3818584。 十 .采购监管 :安徽医专监察审计处,电话: 0551-63818220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项目名称 芙蓉路校区图书馆楼电梯维保 2 项目类别 服务采购 3 招标单位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 632 号 4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2)投标人应具有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A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具有同类项目电梯
5、维保业绩。 ( 3)操作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 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维修结业证书。 ( 4)在合肥设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在 30 分钟内进行上门服务 ( 5)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体系。 5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办法 (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16年 1 月 4 日止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 00-17:30,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质文件,否则将拒绝报名: ( 2)报名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 632 号安徽医专行政楼 203 室 ,联系人:王老师,
6、0551-63818584。 ( 3)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网络下载(见附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A 级及以上资质、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投标有效期 60 天 7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 632 号安徽医专行政楼 203室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1 月 11 日 9 时 8 维保服务内容 (一 )维护检测、保养 1、按照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对电梯的安
7、全技术性能负责。保证所有机组正常运行。 2、保证招标方通过年检。(检测费用由招标方 承担) 3、建立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档案至少保存 4 年。 4、每 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维保内容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电梯安全运行标准。 5、保养完毕后,投标方将保养单交招标方各电梯具体使用部门签字认可后再交到招标方相关部门。保养任务的完成与否,以保养单为准。 6、投标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7、投标方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 9、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组织维修。 10、如招标方电
8、梯发 生重大零配件需要更换,投标方必须在3 个工作日内提供配件并及时更换。 11、由于招标方使用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大故障或由于设备老化必须更换、或者设备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维修费由招标方承担,但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数额双方另行商议。如商议不成,必须允许招标方另找维修单位。 1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方有权按每次 500 元标准进行处罚。 (1)未按照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安全技术规范完成保养任务。 (2)电梯发生故障,招标方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未在 2 小时内来人解决问题。 (3)电梯非正常运行或因故障连续停止运行 3 个工作日以上。 ( 4)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报告后, 30 分钟内未赶
9、到现场实施救援。 13、招标方有重大活动时,投标方需派专门的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全程监护服务。 14、根据招标方实际需要提供电梯操作的系统培训。 15、维保方技术人员需每月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驻点我校进行维护、巡检工作。 (二)故障突击抢修 当维保单位接到故障抢修通知后,应在 30 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维保方应增加技术力量在 24 小时内修复,需更换配件修理项目在 3 日内完成修复,期间采取应急安 全措施,同时报总务处备案。 (三)维保技术人员、检测装备要求 招标方须指派项目负责经理 1 名,固定 3 5 名责任心强、业务过硬和无违法
10、犯罪记录的技术人员负责电梯检测、维保,上岗技术人员应当通过电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及以上等级证,派至我校的项目负责、维保技术人员应为维保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证明。 9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付款周期为 6 个月一付,在每个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 30 号之前支付。维保费用之外的大型备件更换,实际发生后即时报销。 10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分为两个部分: 1.维保报价 :包括除 200 以上配件更换之外的所有报价(含维保、小型零备件更换、易损易耗件更换、人工费等),按年进行包干,即本项目的合同价。 2.配件报价: 200 以上配件按品目报单价,投标单位根据现有设备的规格型号提供
11、配件的更换价格。 11 现场踏勘 1、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合理报价,维保合同生效后不得以维保范围或维保内容不明确要求变更价格。 2、现场踏勘联系人:龚老师 18949855529。 12 维保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采取 1+1+1 的方式签订,下一年的合同需在对上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合格后签订。 13 验收标准及方式 确保维保期间电梯运行正常,年检顺利通过。 14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两份。正副本均密封提交。 15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通过投标人开户行转账汇入以下账号: 开 户 名: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开
12、户银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 账 号: 2181 0120 8004 7990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续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按照要求递交投 标保证金的视为废标。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根据投标人资质、信誉、报价、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服务承诺、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列为中标候选人。 17 联系人及电话 投 标:王老师 0551-63818584 投诉质疑:程老师 0551-63818220,邮箱 。 三、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投标人应具有 特种设备
13、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 A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具有同类项目电梯维保业绩。 3.操作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 T1,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T2)维修结业证书。 4.在合肥设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在 30 分钟内进行上门服务 5.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体系。 四、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的投标资料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同时署名); 2、投标单位的简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维修保养资质证书; 3、报价表(包括年维保报价及配件报价);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近
14、2 年类似业绩; 6、投标单位认为对本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7、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五、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编号 载重 层站 1 电梯 奥的斯 东梯 1000KG 11 2 电梯 奥的斯 西梯 1000KG 11 3 电梯 奥的斯 南梯 1000KG 10 4 电梯 奥的斯 北梯 1000KG 10 六、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根据 投标人资质、信誉、报价、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服务承诺、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列为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主要条款 一、 保 养 电 梯数量、价款: 二、保养起止时间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一年年,若乙方电梯维保质
15、量经甲方考核,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甲方在交乙方保养前,乙方要派人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要求甲方整改的,由甲方整改完毕或有偿委托乙方整改后再接手保养。此项如有争议,可提请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裁决。在保养期内,由乙方承担 200 元以 下的零部件费用, 200 元以上的更换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 、 保 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 2 次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梯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 2、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 0.5 小 时 内 派维 修 人 员
16、到 达 现 场进 行 处 理, 24 小 时报 修 电话 。超过 0.5 小时乙方不能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的,每拖延0.5 小时乙方按 1000 元 /每次承担违约责任( 该违约责任仅限正常工作时间,即早8: 00晚 10: 00 之间 )。一般故障 2 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 4 小时内排除,因乙方普通零部件(见附表)出现的故障,超过 12 小时不能将电梯修复的,或属更换电梯主要部件(见附表,且该部件费用超过 200 元以上的)超过 48 小时不能修复电梯的,乙方承担超过时间部分 300 元 /小时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特殊情况经双方书面确认除外) 3、乙方免费提供保养用的润滑油料及免费更换易
17、损件(见合同附件)。 4、如有 必要更换上述第 3 款以外的电梯零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乙方优先供应(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应提供各种零部件价格清单)。因甲方未及时给予确认造成的停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付款周期为 6 个月一付,在每个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 30 号之前支付。维保费用之外的大型备件更换,实际发生后即时报销。 付款形式:转帐 五 、 双 方责任 : 1、乙方在保养合同有效期间,应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电梯日常使用的正常运行。甲方应按照技术监督局的操作程序使用和管理电 梯,如甲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
18、的电梯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定期清理轿箱内地板及厅门地坎槽。如井底遇水淹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乙方要做好电梯运行安全监护工作。 3、乙方在检查电梯时,如确认有必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及装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出维修及更换的预定期限及其费用。甲方如自行维修或更换零件及装置,或对电梯进行功能、装璜改造,因此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对电梯进行功能、装璜改造通知了乙方,并征得乙方技术确认,则不 在此例。 4、每次保养工作完毕后,甲方确认以后及时在保养人员的“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
19、保养操作指示书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因保养不善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确保甲方委托保养的电梯能通过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测站年检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如果因乙方责任未能通过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测,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整改,直至年检合格为止,造成的复检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人员如发现乙方维修、保养人员保养或急修不及时,违反了本协议约定,在一个年度 内甲方提出两次以上(含两次)书面异议并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直接在应付维保费用中扣除乙方当月维保费的 10%。 7、乙方维保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8
20、、乙方维保人员应保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甲方财物不受撕毁,如有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由于乙方维保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电梯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特殊时期(五一、十一、春节、喜庆等大型活动)的现场运行监护等工作。 11、乙方免费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使用 电梯原厂零配件,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电梯提前大修或其他原因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 免 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 、 违 约责任 : 1、甲方违反本合
21、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可有偿委托乙方维修。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故障时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应按时缴保养费,如不交保养费超过 30 日则每天向乙方承担欠费金额 5的滞纳金。超期两个月时乙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偿付欠费金额 1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前三年度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合同,只可按约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每维保年度内乙方出现两次以上本协议第三条第 2 款所示违约行为的,除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约定情况除外) 6、乙方提出更换需甲方付费的零部件时,需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更换,如更换的零部件经第三方界定完好无损的,其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所更换部件双倍金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