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JSGC-BH-2018001 招 标 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建局 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1 目 录 邀 请 函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 3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18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五章 评标 方法 . 39 第六章 附件 .
2、41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2 邀 请 函 致: 受招标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建局、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拟对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特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建局、潍坊滨 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2、招标内容: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 二、投标人资
3、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园林绿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5 月 18日 13: 30 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综治中心 (海化街 05333 号)四楼西首开标大厅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建局; 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宁; 联系方式: 0536-5308078; 招标人: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杨光辉; 联系方
4、式: 0536-7572612;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高新区北宫街五洲明珠写字楼 17 楼; 联系人:刘冰; 联系方式: 0536-5077935 2018 年 4 月 23日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采 购 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建局;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对潍坊市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
5、)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 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 2 合同名称: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合同。 3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本项目预算: 40 万 元 ( 投标人报价 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 4 资格要求 :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园林绿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国内独立法人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 60 天(日 历天数;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7 投标保证金的
6、金额: 捌仟元 整( 8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只受理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5月 18 日 13 时 30分(以到账时间为 准,为确保按时到账,请投标人提前办理汇款手续。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账户名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海区分中心 账 号: 15423201040018064 开户行:农行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 号: 103458242329 子账号格式: 15423201040018064*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
7、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4 注: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不同(子账号未生成视为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保证金子账号的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证金缴纳、退还: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保证金系统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与退还工作。 8 答疑时间 :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 2018 年 5月 2日 9时前将电子版问题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采购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有义
8、务自行查阅或于报价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电话:0536-5077935,邮箱: 。 注:答疑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任何疑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不再另行答复。 9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每份投标文件须单独打印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还包括电子版 1份(存入 U盘或光盘)。其中,报价部分采用 EXCEL 格式,电子版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必须与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有关的影印资料)。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潍坊滨
9、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 家洼街道综治中心(海化街 05333 号)四楼西首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年 5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12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18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家洼街道综治中心(海化街 05333 号)四楼西首开标大厅。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履约保证金:无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5 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任何疑义,应
10、按前附表第 8项的规定按时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如投标人认为招 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要求有可能会造成限制性或倾向性条款,也应在答疑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对技术要求无任何异议。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一、 总 则 l、项目说明 1.1 项目概况:见前附表第 1 项要求。 1.2 项目采购内容: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 。 1.3 采购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l项要求。 1.4 上述材料
11、招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资金来源 通过前附表第 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见前附表第 4项要求。 为证明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下列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接受投标资格审查。没有提交下列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1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3 资质证 书;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
12、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6 3.1.4 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也可通过网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辅助系统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电子件,该查询记录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应保证二维码可扫描); 3.1.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1.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时无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近 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1.7 法人诚信承诺书; 3.1.8 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
13、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及环保局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以投标人出具信用承诺书,同时评标时由代理机构在“信用山东”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及环保局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结果为准 )。 经查询在“信用山东”、“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及环保局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无效(查询截止时间节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将在开标现场进行公示。 注:以上资料为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
14、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接收),开标后将进行详细资格审查。 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变更的,则需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或公证件。 第 3.1.5-3.1.8 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也被视为有效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 被责令停业的; 3.3.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7 3.
15、3.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6 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 3.3.7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 3.3.8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3.9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签 署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16、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3.6 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不良投标行为,将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并列入滨海区企业诚信黑名单(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3.7、投标费用 3.7.1 投标人应 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7.2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服务类规定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收取,无论投标人是否计算该费用,招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投标人须于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成
17、交通知书。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费 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8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3.7.
18、3 中标人承担公证费用,取费标准执行国家及省级相关规定。 3.7.4 不论中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 11条所述的投标答疑。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方法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19、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第 8项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日 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供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通知作白浪绿洲项目(滨海上书房段)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山东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6-5077935 9
20、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 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上传的答疑信息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系统最后上传的答疑信息为准。 备注: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21、三、投标报价 说明 7、投标价格 7.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 7.2 本次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7.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 7.4 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一次性包死,不允许调整。投标人针对项目要求,制定一个投标方案,要求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 7.5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费用应包 括但不仅限于: 完成本项目设计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 工具、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外聘技术人员、设计费、后期的跟踪服 务费、全部成果的评审费用、为满足设计而进 行的各项检验试验、临时设施和管理的费用以及后续为 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机构、人员、保险、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性文件 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投标等所有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投标函 ; 8.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 法人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