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审批 表 (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 : 街办社区 : 填表日期 : 1 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1 申请人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区 街办 社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优先保障类型 荣获全国英模及市级以上劳模称号 转业士官和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市残联鉴定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重大疾病 计划生育特扶家庭 共同申请人情况 与申请人关系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户籍情况 家庭保障情况 家庭总人口 家庭类 型 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
2、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住房情况 住房性质(租住或借住) 房屋产权人 房屋座落(具体到门牌号) 需提交材料 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簿 婚姻证明 居住证 缴纳社保流水 公积金流水 居民社会保险费 学历证明 优先保障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 承 诺 书 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现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严格遵守 国家、湖北省以及荆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隐瞒、虚报、或伪造等行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并无条件退出已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5 年 内不再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3、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由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和管理部门向有关部门(民政、社保、公安、房管、公积金、各区政府等)核查本申请家庭的人口、车辆、收入、房产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街 办 初 审 . 申请人 _系或属 _社区居民,该家庭为 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有关要求,各项申请材料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相符。同意受理申请人系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公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经查,申请人 家庭在本市城区内无房屋产权登记。 (公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申请人家庭符合公共租赁
4、住房申请条件,准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对象。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 表 须 知 一、 2018 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 1. 申请人 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 ;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 公积金两年(含)以上的; 2.申请家庭成员在市中心城区 无自有住房。 二、填表要求: 1.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书面申请一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婚家庭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流水证明; 学历证明(验原件); 优先保障材料(验原件)。 2.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需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并在有选择序号处打“ ”。 三、 监督检查 1.市住房保障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各类情况。 2.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荆门市保障中心联系电话: 0724-2633650(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