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商引资宣传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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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北京招商引资宣传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BIECC-CG4896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 公司 2018年 4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3 一、 说明 . 4 二、 招标文件 .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五、 开标和评标 . 13 六、 确定中标 . 16 七、 其他 . 18 第二章 合同文本 .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 33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 35 附件 3.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 36 附件 4. 技术条款偏离表 . 37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8 附

2、件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39 附件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47 附件 8. 业绩证明文件 . 48 附件 9. 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 49 附件 10. 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 50 附件 11. 技术文件 . 51 附件 12.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 52 第四章 投标邀请 . 53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56 第六章 采购 需求及 要求 . 58 第七章 评分办法 . 6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 2. 定义 2.1. “招标人 ”系指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 ,也称业主。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 指受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组织工作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 公司。 2.3. “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4. “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软件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2.5.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6. “公章 ”系指 在公安部 门 备案,且 能

4、够承担民事责任的印 章, 但 不包括 合同专用 章 、财务专用章 等专用 印 章。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6.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至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个工作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的投标。 3.9.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3.10.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 3.11. 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3.12. 本项目有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进口

6、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 章。 3.13.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政府采购当事人责任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4.2.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2.1. 提供虚假的资料。 4.2.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4.3.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5. 资金来源 5

7、.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 招标人 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 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6. 投标范围 6.1. 投标人可对 招标文件中 “采购 需求及要求 ”中 一个或多个包号内 所列的内容 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内所列内容拆开进行投标。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由发售的招标文件及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 招标文件共 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本 第三章

8、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六章 采购 需求及要求 第七章 评分办法 8.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 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知招标人补全或澄清。 8.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如有对招标文

9、件的澄清要求,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收到 澄清要求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10.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应当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0、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均 具有约束力 。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 在 1 个工作日内 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10.3.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期,招标采购单位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 原公告媒体上 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10.4. 招标人保留在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三、 投标文件的编 制 11. 投标语言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11、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 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2.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 “服务需求及要求 ”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 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第 三 章规定的格式,填写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文件或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 加盖单位公章: ( 1) 投标书 (附件 1) ( 2) 开标一览表 (附件 2) (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 3) ( 4) 技术条款 偏离表 (附件

12、4) ( 5)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 5) ( 6)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6) ( 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7) ( 8) 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8) ( 9) 项目负责人一览表(附近 9) ( 10) 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附件 10) ( 11) 技术文件(附件 11) ( 12)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附件 12) 13.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否则该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4. 投标方案要求 14.1. 投标方案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提出满足要求的投标方案。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的

13、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5.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开标一览表 ”(附件 2)格式,以招标内容为基础提出投标报价。 15.3. 投标人应在 “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 3)详细填写包含招标全部内容的各项费用的构成,属于免费提供的请填写 “免费 ”,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 15.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 。 15.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说明,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 ,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14、 16. 投标货币 16.1. 投标人需用人民币报价。 17.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和 投标响应 偏离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附件 6) ,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7.1.1.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招标文件中 “合同 文本 ”和 “采购 需求及要求 ”所需的技术、安装调试能力以及相应的财务能力。 17.1.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 “合同 文本 ”和 “采购 需求及要求 ”所规定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备件供应等的义务。 17.2. 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并填写 商务条款 偏离表 (

15、见附件 5)。 18. 证明投标内容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技术文件) 1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 六 章 “采购 需求及要求 ”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如有偏离应逐条提出,并 将偏离情况填写 技术条款 偏离表 (附件 4)。 18.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18.3.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等 ,它包括 (但不限于) : 18.3.1.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逐条说明所提供 的 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参数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8.4. 本招标文

16、件的 “服务需求及要求 ”中所提出的标准、商标牌号(如有)或商品目录编号(如有)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采用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商标牌号或商品目录编号替换招 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内容, 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 商品目录编号 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参数要求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18.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 19.2.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 交不低

17、于 投标总报价 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收受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 公司。 19.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 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3.1. 在开标 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 销 投标的。 19.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 19.3.3.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 招标人 签订合同的。 19.3.4.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 招标人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9.3.5. 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9.4.

18、 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接收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见第 四 章)。投标保证金须按以下形式提交: 19.4.1. 北京 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投标 担保 函 ; 19.4.2. 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投标 担保 函 。 19.5.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9.2 和第 19.4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 招标人 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

19、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9.7.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应在规定的 开标日起 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0.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 后 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 1 份 、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5 份 和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每份 纸质版 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若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和 副本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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