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YZB-2018-005 招 标 人: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聊城正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 第五章 工程量 37 第六章 图纸 3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1 第一章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投标邀请书 公司: 1、 招标条件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2、 ,建设资金 为省政府帮扶资金及县企业捐赠资金 。该 项目 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县企业捐赠基金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第二标段省政府帮扶资金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 2.3 建设地点: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 。 2.4 建设内容: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 (详见招标文件) 2.5 施工单位建设完成后负责承租大棚,承租期限为 5 年。 2.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
3、及工程量 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9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 : 要求投标人须具 独立法人资格 , 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 的竞标但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施工任务。 4、报名时间及办法 4.1 请你单位于 2018 年 4 月 9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 00 时
4、至11: 30 时,下午 2: 30 时至 5: 00 时 到 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 以下证件 购买招标文件。 须持 : 2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2)银行开户许可 证 ; ( 3) 法定代表人证 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详见招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13508906661 招标代理机构: 聊城正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菏泽市恒泰大厦 13 楼(市政府对过往东 50 米路南)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15020217332 2018 年 4 月 9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武县苟村集镇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1350890666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聊城正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恒泰大厦 13 楼
6、(市政府对过往东 50 米路南)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5020217332 1.1.4 项目名称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成武县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 1.2.1 资金来源 省政府帮扶资金及县企业捐赠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该项目工程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3.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
7、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开标时均须提交原件,并具有真实性,并负完全责任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应将踏勘现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共同作出答复,以书面形式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此答复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复为准。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1:30 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7:30 时 1.11 分包 如
8、部分非主体专业工程需分包时,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存在实质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资料、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图纸会审记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1:30 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15:00 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7:30 时 4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7:30 时 2.3.3 投标文件提交时
9、限 2018 年 5 月 4 日 14: 30 15: 00 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澄清文件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银行电汇的形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至 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到账截止时 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12:00 时前 开户名: 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山东成武汉源村镇银行 , 账号: 3717230011010000004465 , 行号: 32047541001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每投标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15000 元)
10、; 第二标段每投标人人民币叁万元(¥ 30000 元)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2016年 5月至 2018年 5月若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说明起因、过程、结果,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举报、查实,按弄虚作假 处理。以判决或仲裁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确认。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正 4 副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
11、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成武县 苟村集镇太空蔬菜园区蔬菜大棚项目 投标文件第 标段 在 2018 年 5 月 4 日 15:00 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4 日 15:00 时 开标地点: 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逐一检查投标人有效证件原件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
12、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宣读标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 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或银行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5%,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交于招标人。 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1833000.00元 第二标段: 2854000.00元 超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4、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条件要求的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招标文
15、件答疑 1.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勘察现场、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予以澄清。 1.10.2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 标人所提问题予以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6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及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条件。所有分包项目必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存在实质性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6、( 1)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 工程量; (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7、。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
18、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7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投标保证金; ( 4)已标价工程量; ( 5)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投标文件可不提交,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 ( 6)项目管理机构; ( 7)资格审查资料: 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 许可证等); (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说明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的要求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
19、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条件、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招标控制价、材料要求及有关说明、招标文件答疑及有关资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目前市场材料价格 信息的有关规定,采用工程量自主报价。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2.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施工现场的特殊因素;同时还应考虑市场价格的风险因素,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一次性包死,除图纸变更及政策规定可调整外,其他一律不再
20、调整。 3.2.5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进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投标人的用水、用电等费用,也不再办理现场签证。 3.2.6 投标报价是以最后的总报价为准,若分项计算错误或遗漏,则视为投标人的减让, 不再进 入总价。 3.2.7 本工程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等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3.2.8 图纸设计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2.9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
21、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8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法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中标人 、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待 中标人签定 完 工程施工合同 、提交完场地交易
22、费、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4 若“近年( 2016 年 5 月 -2018年 5 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做相关说明,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 标文件的
23、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 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