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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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CXFSCG2017109ZJ 采 购 人: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3 第三章 财务结算程序 . 8 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 9 第五章 评标细则 . 16 第六章 采购合同样本 . 17 第七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1 第八章 商务条款 . 26 第九章 附件 . 27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 投标人 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CXFSCG2017109ZJ 二、项目名称: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三、采购 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 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1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本次规划范围东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相接,南与龙山工业区相连,西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三期,北临杭州湾,面积约 8 平方公里。 项 1 99 万元 五、投标

3、方的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 ( 2) 具有城市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投标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 ” 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 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开发大道 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 (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或单位介绍信)及报

4、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日期: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年 9 月 2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时间:上午 8: 30-11: 00,下午 14: 30-16: 30。 采购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 周 先生 电话: 0574-63897808 注: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 “ 宁波政府采购网( ) ” 上进行注册登记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9月 29 日 上 午 09 时 30 分止。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文体 中心(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兴东路 1号) 3楼开标大厅 九

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2、交付方式:电汇 /银行转账; 3、单位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4、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新城分理处 5、帐 号: 201000092051353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8 日 16 时前交纳并到帐。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74-58992935 代理机构名 称: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慈溪市开发大道 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周 先生 联

6、系电话 /传真: 0574-63897808/13736032050 十一、监管单位: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 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 。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 人 须承担的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四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 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 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5、“

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 中标 供应商 支付,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 ,按中标金额的 1.5%收取 。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

8、 投标 投标人 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 开标一览表 内容与 投标报价明细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 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3、 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所产生一切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要求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 投标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 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

9、或不足的; ( 3)投标 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 投标人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 4)中标 投标人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 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 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个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 投标人 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

10、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 投标人 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 投标人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分标项编制、包封) (一)资信商务文件: 1、封面(附件十 ); 2、投标函(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 5、 “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复印件 加盖投标方公章 ) ; 6、 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8、投标

11、方一般情况(附件 四 ); 9、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 五 ); 10、 城市规划编制 资 质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5 11、 自 2010年 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的规划项目 获得的 奖项 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 12、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甲级 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 13、 2014年 1月 1日以来 项目负责人 承接的类似规划设计业绩 复印件及 其 证书 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 14、 2014年 1月 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类似规划设计业绩 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 15

12、、项目团队的证书 复印件(如有请提供,开标时提供原件) 16、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文件 1、封面(附件十 ); 2、 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格式自拟) 3、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规划环评工作开展 ) 4、 针对本项目的 质量保证和 项目进度安排; (格式自拟) 5、后续服务工作的 安排(格式自拟) 6、 保证 本项目有效实施的 组织 结构 及人力资源安排; (格式自拟,人员表格见 附件 六、七) 7、 针对本项目 的合理化建议 ; 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 自拟 ) ; 9、 未尽事宜

13、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 技术部份。 (三)报价文件 1、封面(附件十 ); 2、开标一览表(附件 八 ); 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 九 ); 以上文件,由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组成,三份文件分别装订,并密封(可分开几个密封袋或在一个密封袋中,正本、副本必须分别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6 一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本章第八条所叙顺序装订。 二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 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 份,副本 五 份。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需加以密

14、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二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向招标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 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五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

1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二)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三)以非纸质文件形式递交的; (四)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或提供两个及以上方案的; (五)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六)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 (七)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法定代7 表人 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八)开标时投标方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九)经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16、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十一 )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十 二 )投标方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十三)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十二、标书答疑: 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开标 5日前送至浙江中际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开发大道 1510号蓝海湾商务大厦四楼),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 十三、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十四、预算 总 价: 99万 元,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 总 价 的为无效标。 十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十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十七、其他 一如果招标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各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等舞弊、违法行为,认为将损害自身利益,则有权拒绝存在此行为的投标方投标或此投标作废。 二本文件未 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 十八、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二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供应8 商书面同意,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 2、投标截止时,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报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并在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后转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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