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十届高交会厦门馆布展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人: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 年 9 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国(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厦门馆布展设计与制作。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由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每年在深圳举行,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科技类展会,有 “ 中国科技第一展 ” 之称。 本届高交会主题为 “ 坚持新发 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 , 设有 “ 展览、论坛、专业技术会议、相关活动、人才高交会和海外分会等内容, 集成果交易、产品
2、展示、高层论坛、项目招商、合作交流于一体 。本次将重点突出四大特点: 1、突出创新驱动促进供给质量提升; 2、 突出转型升级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3、 突出创新创业 ,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4、 突出服务支撑 ,促进创新生态优化; 5、突出开放融合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二、项目需求描述 (一)布展基本要求 本次布展为展位整体设计和制作。要求“ 简朴大方,美观安全,创意新颖,特点突出,绿色环保” 。设计方案要考虑展区的总体效果 ,突出厦门特色和科技要素,体现开放、融合、创新的特点,应用较新较先进的技术手段体现科技含量,展示出较高的布展水平,特装施工全过程应保证安全,符合相关消防和环保的要求。
3、设计制作要求: 展位总面积 147 平方米,总体设计应具有 现代美观、简洁明亮 、通透且具有独立性的特点,既开放包容但与周边展位也要有所区隔;多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手段体现展位布置的现代感和技术含量;整体结构稳固,高度不超过 6 米,顶端须有较突出明亮的“厦门”标识,以求在展厅中能较为吸引观众;使用的材料须为可再生、可循环利用材料的环保材料,体现绿色 、节俭、环保的办展理念。 其他具体需求: 1、如使用地台,高度不宜过高且边界须有明显标示警示,以免产生安全隐患;如使用地毯须有一定厚度,布线规范整洁,应避开观展人流动线,不影响美观和正常行走; 2、展位主展面须有 LED 全彩室内显示大屏并配有
4、音响系统,用于播放宣传影片等; 3、须设计制作 15-17 个展台和电子广告屏(租用),同时备有若干资料架(租用,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且:响应单位必须协助参展企业调整视频比例,使其达到最佳展示效果 ) 4、须配有可活动洽谈桌椅 2-3 套( 1 桌 4 椅)(租用); 5、需有迎宾艺术 造型台或同等功能的其他设计; 6、吊旗一面(设计要求按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7、须有一定的植物租摆,以厦门市花等为首选并搭配其他绿植; 8、展位布置应根据参展产品规格和种类做部分适应性调整;展位用电应留足余量,中标后应与甲方对接用电需求。 注:在设计中多使用能体现出科技含量的,互动式的设计元素。 (二)展
5、馆位置 厦门团展馆位于高交会新馆 9 号展厅 9B13 展位。展位尺寸: 10.5M 14M,实际布展施工面积: 14M 10.5M(具体详见附图)。展位北、西、南侧为分别 2 米、3 米、 5 米宽的参观通道,东面与北京展 团相邻。总面积 147 平方米。 图一:第二十届深圳高交会 9 号馆展区图 (三)厦门馆布展思想 1、布展主题 第二十届高交会厦门组团展示的项目紧密围绕“五大发展”示范市工作,加快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勇于担当,大胆创新,全面提供创新供给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壮大新功能,增加新供给。 主要展示内容为: 一是宣传我市在“五大发展”示范市和“中国制造 2025”战
6、略实施以来,我市的科技建设成果; 二是宣传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成果,展示厦门微、小科技企业的创业环境,重点展示 在创业资金引导下资本与技术创新团队之间跨界融合的部分成果; 三是展示我市具有显示度和代表性的自主创新项目,以及需融资的科技型创业项目、需引资的科技项目及欲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科技产品。 2、展位布局 设计要体现展示特点,采用四面通透、开放式的特装设计风格,将 150 的展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布局,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形象整体、布局协调统一,色彩明亮,新颖时尚,须设计 15-17 左右的展台和电子广告屏 ,并应考虑摆放 较大设备所需的空间。 ( 1)展区划分: 一是公共展位,主要展示
7、厦门科技发展现状、科技政策和科技公共平台 等厦门市总体介绍。 二是高新技术展区,分不同的产业领域展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三是重点展示我市需融资的科技型创业项目、需引资的科技项目及与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科技产品。 四是洽谈区,如果现场较为宽松,可适当布置。 ( 2)展区布展采用互动形式,突出厦门馆的位置所在,如在展位上方设立醒目的厦门展馆标志或造型及 LED 灯大字标;采用 LED 全彩幕墙、电脑等声、光、电一体化形式展示厦门形象。 ( 3)成交单位必须承担特装实施交付使用期间的各种附加费用(水、电、加班超时费)及展区花草、展柜等费用。 ( 4)展位特装设计中 所涉及的有物品、设备以及配套的
8、水电设施等均由成交单位提供,成交单位在展会期间内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及维护。 (四)展具物权归属 展期结束后,接待用艺术造型桌等的物权在保证功能使用的前提下归采购方所有,可回收利用的采购方可将物品由成交供应商运抵采购方单位,交给采购方。 三、 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1.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 谈判响 应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设计、发布、会展服务等相关内容,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9、的有效复印件。 3.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谈判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谈判代表在谈判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要求 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的交钥匙项目。 2、谈判响应供应商所提供布展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布展材料清单、布展方案的详细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谈判文件的设计文件(设计图、效果图、尺寸图、结构图( A3 彩色、不加 KT 板)、施工图、使用材料和设计文字说明等)没有提供可视为无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明确提供设计制作和谈判要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
10、5、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大型展会总体设计、制作能力和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拥有专业设计、制作的人才队伍及较强的突击施工能力。 6、谈判响应供应商拟投入的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如 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等。 7、布展方案中须有详细的实施人员名单,拟派任本项目实施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够完成大会公共布展任务,提供证明能够履行职责的证明材料。 8、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踏勘现场: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11、制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向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谈判响应供应商利用的 资料 ,采购人对谈判响应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10、本项目允许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交最多三个设计方案(也可以仅提交一个或两个设计方案),谈判响应文件的设计方案要求单独装订,并在封面上明确写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 及“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 3”字样(只提交一个设计方案的供应商,仅需写明谈判响应供应商全称及“设计方案”)。 以上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提交的材料上加盖
12、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五、 报价要求 1、 工程总预算不超过人民 币 249,900 元( 贰拾肆万玖仟玖佰元 )。 2、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购预算为谈判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谈判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3、 总报价为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方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系统施工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计费用、安装施工、设备主材费用、配件及辅助材料费、人工费、检验检测、调试、劳保、税金、两金、脚手架、办理行业许可所需费用、验收费用、相关伴随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谈判供应
13、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谈判响应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谈判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若有个别金额较大的项目减做,相应扣除该项目的预算及其管理费。 4、 谈判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谈判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5、 若谈判供应商最多可提交三个方案(也可提交一个或两个设计方案),各方案可分别报价,但一个方案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六、项目完成期 布展 开始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左右进场施工,具体按照组委会的
14、有关规定执行; 布展全部完成时间: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7:30(北京时间)前 。 七、验收条件及标准 1、验收依据: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7:30 前完成布展任务,采购人根据确认的成交方案对布展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和地方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布展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确保展览期间的人、物安全,否则 应返工和补救,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不得有异议。 3、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
15、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布展材料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 成交供应商 承担。 八、展期服务要求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现场良好的展期服务,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展期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2、本批采购项目展期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布展设施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4、若布展设施发生故障,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半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 2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展期内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在整个展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5、谈判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九、知识产权 成交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布展方案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成交人承担。 十、合同签订 供应商接 到成交通知书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付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一般为撤展后 10 日内一次性 付清 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