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诸暨市牌头镇西山下村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 人: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 一 六 年 七 月 1 诸暨市牌头镇西山下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牌头镇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边文尧 电 话: / 手 机 : 13857517375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诸暨市 暨阳街道 金鸡山路 12 号蓝铂公寓 40
2、5 室 邮政编码: 311800 联系人: 何甲锋 电 话: 0575-89082950 手 机: 18657595730 传 真: 0575-89082950 诸暨市 牌头镇 招投标办公室 备案审查意见: (盖章) 经办 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8) 2、招标文件 ( 9) 3、投标文件 ( 10) 4、投标 ( 12) 5、开标 ( 13) 6、评标 ( 14) 7、合同的授予 ( 15) 8、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 16)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3、 17) 10、 纪律和监督( 17) 11、其他 ( 18)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9) 1、专用条款 ( 19) 2、协议书 ( 24) 3、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 (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 41)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人: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 诸暨市牌头镇西山下村土地开发项目 4、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三类 5、建设地点: 诸暨市 牌头镇 西山下村 6、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 39.6059 万元 。 7、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 表土作
4、物清理,场内平整,土方工程等 ,详见设计施工图。 8、质量标准: 合格 9、工期要求: 30天 (日历天数) 10、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投标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犯罪记录。 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诸暨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办理交易员的,按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已办理交易员的,如本项目所需资质尚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尚未录入交易员刷卡系统,请在本项目开标前补缴企业最高资质等
5、级所对应的保证金(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凭),同时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至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 604 室办理相关手续。 13、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拟派项目经理为其他国有投资工程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则该工程须已通过竣工验收);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14省外企业须已按规定办理进省备案手续。 1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审查资
6、料为:企业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 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函(投标报名承诺书原件)。 17、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8、信息发布时间: 2016 年 8 月 1日 8: 30时至 2016 年 8月 2 日 17: 00时止 19、招标文件: 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0、开标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 15:20时 (交易员随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 ,逾时视为弃权)。 地点:诸暨市牌头镇
7、政府 5楼开标室 21、联系人: 边文尧 13857517375 ( 招标人) 金 辉 0575-89077168 ( 招投标办公室 ) 何甲锋 18657595730 (代理机构)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项目名称 内容与要求 1 招 标 人 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2 工 程 名 称 诸暨市牌头镇西山下村土地开发项目 3 建 设 地 点 诸暨市牌头镇 4 资 金 来 源 及出资比例 市财政 5 招 标 范 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表土作物清理,场内平整,土方 工程等,详见设计施工图。
8、6 建 设 规 模 总造价约 39.6059 万元 7 工 程 类 别 水利 水电 工程三类 8 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除本表第 25 项),永久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施工临时工程、其他项目采用总价承包。 9 计 划 工 期 计划总工期: 30天(日历天) 10 质 量 要 求 合格 11 投标人资质 等 级 要 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犯罪记录 12 项目经理资质 等 级 要 求 须是本企业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 或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 两年内不得在检察机关有 行贿犯罪 记录 。 13 资
9、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本表第 11项、第 12 项、第 26 项和第30 项14 工 程 计 价 方 法 工程单价计价(水利工程计价规范、 2010 定额计价依据) 5 15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17 评 标 办 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简易程序) 18 下浮率区间 10 % 15 % 19 招标控制价 39.6059 万元 20 其 他 项 目 预留金 / 万元 ( 含税金)( 其中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 金 / 万元 ) , 材料暂估价 / 万元(含税金), 甲供材料 / 万元(含税金) 总承包服务费 /
10、 万元,安全施工费 /万元,工程保险费 / 万元,合计 / 万元。 21 利 润、税 金 利润: 3.0% 税金: 3.28%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 / 22 材料设备价格 采 用 依 据 材料暂估价、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诸暨) 2016 年第 6期 、浙江造价信息 2016 年第 6期 、市 场调查价。 23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范 围 当 / 在合同前 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 5%以上时,对 5%以外部分进行补足或扣回。 24 总承包服务费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计算。 25 招标人自行 供
11、应的材料 材料名称: / 6 26 开标会议 参加人员 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交易员 、项目经理 携带资料: 企业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 证书原件或复 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证书(临时执业证书) 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易员证、相关参加人员身份证等证件(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准备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 上述人员未到场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质证书复印件无法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7 开 标 顺 序 / 28 投 标 费 用 / 29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 发包
12、人在承包人完成总工程量 5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20%;总工 程量完成 80%时,再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0%;工程全部完工时,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有关部门审计后 30 日内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 95%,余下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 14 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30 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账号: 292036102018010175925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出现不足情形时,须补缴) 31 履 约
13、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其中质量保证金 40%、工期保证金 3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 30%) 收款单位:诸暨市牌头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农商银行牌头支行 银行帐号: 201000032519881 32 其 他 1、资质证书按建建发 2015 421 号规定执行。 2、 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必须到诸暨市 牌头镇 招投标办公室 递交本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 中标单位建造师证及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押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4、 竣工结算时审计审核所需费
14、用由承包人承担。 7 前附表(二) 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诸暨市 牌头镇 招投标办公室 通知时间为准。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6 年 8 月 1 日 8:30 时 2016 年 8 月 2 日 17:00 时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现场踏勘 / / 不集中组织,自行 踏勘 招标答疑 2016 年 8 月 3 日 15:00 时止 / 不集中组织,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 15:20 时止 牌头 镇政府 5 会议室 交易员刷卡签到时 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6
15、年 8 月 4 日 15:20 时 牌头 镇政府 5 楼 会议室 8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项;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 1.1.5 本项目现场条件:施工用水就近河道取水、施工用电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临时用房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道路具备施工运输条件。 1.2 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16、附表 第 4 项 ;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4 项 ;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5项 ;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9项 ;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 项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 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4.1.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1 项 ; 1.4.1.2 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项 ; 1.4.1.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
17、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拟派项目经理为其他国有投资工程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则该工程须已通过竣工验收);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3.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4.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8、 1.4.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3.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 1.4.3.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3.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3.9被责令停业的; 1.4.3.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
19、一概自理。 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 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踏勘,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3 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 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的补充通知、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章 次 内 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