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6三、环境质量状况8四、评价适用标准12五、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