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菏泽供电公司 2017 年度供电企业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 2014 1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国能监管 2013 408 号)规定和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监能稽查 2018 14 号)要求 ,菏泽供电公司编制了 2017 年度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五个部分。本报告可以从山 东能源监管办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菏泽供电公司办公室(
2、 0530-5322050)或山东能源监管办稽查处( 0531-67800966)。 一、概述 2017年,菏泽供电公司按照能监办和省公司统一要求,持续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完成对全市 181个营业厅关于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12398、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高、低压业扩报装流程、分布式电源并网流程、菏泽市销售电价表、高可靠性供电费收费标准、工作人员监督台八项公示内容的统一上墙公示。在各营业厅通过电视、自助查询机等电子设备循环播放电力法规、供电业务办理期限、具备承装(修、试)资质的企业名单、电力服务热线和投- 2 - 诉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和电力
3、客户监督。应对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依据“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的“四定”原则,编制印发 2017 年菏泽市有序用电方案,经市经信委以文件批复后向社会、电力客户公开。及时公告停电信息,对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提前 7日在 95598网站、牡丹晚报等公众媒体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的供电企业信息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菏泽供电公司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所属 大一型供电企业,位于菏泽市中华路 199号,下辖 8个县(区)供电公司,共有 11个营业窗口单位, 136 个供电所,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3110608-00041。截止 2017年底,菏泽电网现有统调电厂 3座,通过 4 条 5
4、00千伏、 3条 220千伏线路与省网相连。网内现有 500千伏变电站 2座,变电容量 350万千伏安;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20座,变电总容量 1647.75万千伏安; 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67条,线路长度 5116公里。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 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查隐患防事故”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优秀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先进基层党委等荣誉称号。 公司各区县级营业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 3 - 序号 名称 地址 电话 1 中华路中心供电营业厅 山东菏泽中华路 199号 0530-532
5、2373 2 曹县中心营业厅 曹县青菏南路北段 1388号 0530-3832163 3 郓城中心营业厅 郓城县金河路 221号 0530-6962283 4 东明中心营业厅 东明县五四路中段 0530-7202454转 2218 5 巨野中心营 业厅 巨野县文昌路与花冠路交界口 0530-8252219 6 鄄城中心营业厅 鄄城县黄河西路 135号 0530-2872230 7 成武中心营业厅 成武县伯乐大街德商路交界处 0530-8802225 8 单县中心营业厅 单县人民路与向阳路交汇处东 100米路北 0530-4632060 9 定陶中心营业厅 定陶县府前大道西段 0530-2722
6、233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1.低压居民新装 流程:用电申请 -签订合同 -装表接电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 流程:用电申请 -确定方案 -工程实施 -装表接电 高压新装、增容 流程:用电申请 -确定方案 -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装表接电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受理客户申请后,居民客户不超过 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 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 4 - 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 3 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 5 个工作日内送电。 (三)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依据山东省
7、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 2017 6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一发 2014 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一发 2015 29号)、 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 2017 107号),菏泽市销售电价标准如下: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元 /千瓦时)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 /千瓦 /月 元 /千伏安 /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一户一表客户 年用电量 2520千瓦时 不满 1千伏 0.5469 2520千瓦时 480
8、0千瓦时 0.8469 居民合表用电 0.5550 - 5 - 1.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 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0.52分钱。 2.上表所 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62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 0.1分钱,其他用电 1.9分钱。 4.农业排灌、抗灾救灾,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 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5.按照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 50%,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 70%(尖峰电价仅在电力供需紧张
9、的 6-8月实施,按 7-9月抄见电量执行 )。 高峰时段 : 8:30-11:30,16:00-21:00( 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6.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要求,对符合“一户一表”条件的居民客户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峰谷电价,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下,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时段和电价标准如下: 采暖期( 12月至次年 4月抄见电量执行) 峰时段: 8:00-20:00 谷时段: 20:00-次日 8:00,峰段每千瓦时加价 0.03 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 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 加价 0.
10、05元、 0.30元; 非采暖期(除采暖期外) 峰时段: 8:00-22:00 谷时段: 22:00-次日 8:00,峰段每千瓦时加价 0.03 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 0.1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 0.05元、 0.30元。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电 0.5550 居民合表用电 1千伏及以上 0.5010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电 0.5010 二、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 1千伏 0.5600 1-10千伏 0.5450 35千伏及以上 0.5300 三、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 1千伏 0.7525 1-10千伏 0.7375 35千伏及以上 0.7225 四、大工业
11、用电 1-10千伏 0.6206 38 28 35-110千伏以下 0.6056 38 28 110-220千伏以下 0.5906 38 28 220千伏及以上 0.5756 38 28 - 6 - (四)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电网装机容量在 300 万 kW 及以上的,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 0.2Hz;电网装机容量在 300 万 kW以下的,供电频率的允许偏差为 0.5 Hz;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供电频率允许偏差不应超过 1.0 Hz。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标
12、称电压的 10%;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标称电压的 7%; 220V单相供电的,为标称电压的 7%, -10%。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 10%。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7%,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2017年,菏泽公司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完成 99.935%;电压合格率完成 99.978%,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完成 99.72%,电压合格率完成 99.902%。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 公司通过 95598 网站、牡丹晚报等公共媒体,向市民公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
13、电信息。应对电力供需紧张形势,编制印发 2017年菏泽市有序用电方案(菏经信字 2017 27号),经- 7 - 市经信委以文件批复后向社会、电力客户公开。 (六)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名称及文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 供电营业规则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服务事件应急预案等 3项应急预案的通知(鲁电营销【 2016】645 号) 5.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的通知(国家电网企管 2014 1466 号 )
14、(七)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 提供 24 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 45 分钟;农村地区 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 2小时。 - 8 - 3.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 7 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 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 24 小时内恢复供电。 4.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
15、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 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 15个工作日 ,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6. 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 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 5 个工作日内送电。 7. 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 7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 当电力供应不足 ,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 ,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 供电服务热线“ 95598” 24小时
16、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0. 受理客户投诉后, 1 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 7 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 见。 投诉电话: 95598 (八)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 1.供电企业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 9 - 业扩报装管理规则 2.从申请用电到装表接电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 业务流程: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答复供电方案设计文件受理设计文件审核中间检查受理中间检查竣工报验竣工验收(合同签订、业务费收费、计量装置安装)送电管理资料归档。 工作规范: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业扩报装管理规则 3.各服务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详见山东省物价
17、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鲁价格发 200425 号) 4.供电方案(模板) 一、客户接入系统方案 1.供电电源情况 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 _三相交流 50 赫兹电源 ( 1)第一路电源 电源性质: _ 电源类型: _ 供电电压: _ 供电容量: _ 供电电源接电点: _ 产权分界点: _,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 进出线路敷设方式及路径:建议_。 - 10 - 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以设计勘察结果以及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2)第二路电源 电源性质: _ 电源类型: _ 供电电压: _ 供电容量: _ 供电电源接电点: _ 产权分界点: _,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
18、,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 进出线路敷设方式及路径:建议_。 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以设计 勘察结果以及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客户受电系统方案 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 _方式。 2.受电容量:合计 _千伏安。 3.电气主接线:采用 _方式。 4. 运行方式:电源采用 _方式,电源联锁采用 _方 式。 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倒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 _。 6.继电保护:宜采用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电源进线采用 _ _保护。 7.调度、通信及的自动化:与 _建立调度关
19、系;配置相应的通信自动化装置进行联络,通信方案建议 _。 8.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客户对重要保安负荷配备足额容量的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少于保安负荷的 120%,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应符合生产特点,负荷性质,满足无电情况下保证客户安全的需求。 9.电能质量要求: ( 1)存在非线性负荷设备 _接入电网,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电能质量评估报告 ,并提交初步治理技术方案。 ( 2)用电负荷注入公用电网连接点的谐波电压限值及谐波电流允许值应符合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549)国家标准的限值。 ( 3)冲击性负荷产生的电压波动允许值,应符合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12326)国家标准的限值。 三、计量计费方案 1计量点设置及计量方式: 计量点 1:计量装置装设在 _处,计量方式为 _,接线方式为 _,计量点电压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