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监测及预警平台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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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洪泽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标二:监测及预警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 HAZC-2018060050-HZ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 4 二、投标人须知 7 三、评标标准 20 四、合同主要条 款及通用条款 22 五、合同格式 30 六、采购清单 32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36 二、开标一览表 37 三、报价明细表 38 四、服务承诺 39 五、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0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42

2、七、示范格式 4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技术方案) 46 3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的委托,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洪泽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标二:监测及预警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洪泽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 体系建设项目 标二:监测及预警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 : HAZC-2018060050-HZ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洪泽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 1、符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财务状况报告;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必 须提供 2017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信息系

4、统集成及服务专业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企业近 2015 年 6月 1日以来做过水利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6、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 : 6.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6.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6.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 1)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 2)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人在公示前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到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有犯罪记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 1、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6、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网直接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每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于 2018 年7月 10 日 14:00 至 14时 30 分 在开标现场 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4 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 ,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 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8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 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气象局隔壁) 投标文件接收人 :魏成芳 电话 :13776724890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 开 (评 )标时间 :2018 年 7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 1)(淮 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气象局隔壁) 评标地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三楼,气象局隔壁)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海亮 联系电话

8、 : 15896169169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王海亮 联系电话 : 15896169169 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水釜城对面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 : 魏成芳 联系 电话 :13776724890 八、其他事项 : 1、本次项目的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银行账号: 3208270011010000034594 开户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

9、户行行号: 320308700012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 HAZC-2018060050-HZ,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贰佰陆拾捌万壹仟玖佰元整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九、公告内容如果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公告为准。网址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8000/Epointweb/), 淮安市洪泽区 公共资源交 易网( http:/ http:/ http:/ 2018 年 6月 19 日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友

10、情提醒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 投标人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以下简

11、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中标人的费用(代理费及评审费): 管理费严格执行“淮财购 201610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 1980 号)规定收费标准优惠 7折计取;评审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此项 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 :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6 知采购人 (时间以采购人接收到书面文件日为准,递交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1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7 年 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 明) ,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按上述要求及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6.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6.2 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同

13、时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 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

14、式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8.1.1 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8.1.2 按照第 9 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8.1.3 按照第 12 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 8.1.4 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8.1.5 综合评分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7 8.1.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9.开标一览表 9.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9.3 投标人可以

15、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报价 10.1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10.2 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0.3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1.技术规格的响应 11.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12.1 投标人

16、作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作出响应。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本 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帐号。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8 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及

17、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4.8 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 14.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需在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确定到账。 投标人可携带以上所有方式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3 投标保

18、证金交纳信息 : 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银行账号: 3208270011010000034594 开户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320308700012 14.3.1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 证金时,应按照上述银行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账从而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14.3.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因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14.4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

19、理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应主动到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外地投标人可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请求协助办理退还手续。 14.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 15.2 条规定执行。 14.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4.8 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 (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9

20、(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 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 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采购人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 (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 ( 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5 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4.9 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 14.8 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上报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

21、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 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 8.1 条的要求,编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 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

22、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 ,正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 授权委托书 ” 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 16.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 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7.2 信封(箱)封面

23、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7.3 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7.4 未按第 17.1 17.3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采购人可以按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

24、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20.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 ,并按第 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0.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20.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 21.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十八号令)第四十三条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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