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新塘镇石下河涌整治工程 交交 易易 文文 件件 建 设 单 位: 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代 理 单 位: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5 月 2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 .3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3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6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8 (一)交易文件 . 8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 9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11 第二章 摇珠办法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3.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16 3.2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 22 3.3 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廉政责任书合同 . 28 第四章 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 .31 第五章 发包价计
2、算表 .32 3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交易须 知前附表使用 GZZB 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如有):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新塘镇石下河涌整治工程 3 建设地点 新塘镇石下村 4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 8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700 万元,项目
3、主要对新塘镇石下村 690 米河涌进行综合整治。 5 交易范围 ( 1) 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 ( 2) 方案修改、 初步设计及概算、 施工图设计、 编制施工图预算、 现场服务、 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 ( 3) 编制项目建议书 。 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注:设计交易 需填写) 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设计交易需填写) 8 工期要求 工期进度要求:从确定为中标单位之日起算, 3 天提交设计方案和勘察大纲报委托单位批准, 15 天内提交勘察成果。勘察成果提交后, 15 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立项批准之日起算,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和概
4、算书。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评审完成之日起算, 15 天内提交提交技术条款、施工图、设计计算书、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 9 资金来源 广州市、增城市水利资金 10 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 详见本工程交易公告 4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勘察 /设计 /咨询人员专业配套要求 (据实配备 )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精通水利工程勘察和设计业务。 12 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3 发包价 ( 1) 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3 万元,设计费经估算暂定为人
5、民币 25.2 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 1283 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20008 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 ( 2) 本工程勘察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3.5 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
6、合单价进行计算,但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限价(水上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450 元 /m,陆上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250 元 /m)。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下浮率为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最终勘察设计资询费结算以财政部门核定的结算价为准。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 14 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15 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 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踏勘现场 时间:自 2014 年 月 日起具
7、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增城市新塘镇石下村 。 17 报名资料组成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 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18 报名资料份数 一份。 19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起始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从 2014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14年 月 日 时 分;现场报名时间(即现场递交报名 资料时间)为201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2.递交报名资料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增城市荔城街增江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
8、切留意 交易 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 1.摇珠开始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增城交易部开标 室 (增城市荔城街增江大道 2 号金河湾 3 栋 108)。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 交易 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 10%。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相关规定。 6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 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
9、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 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 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现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伍仟 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 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号: 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1)勘察 /设计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
10、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 %,发包价为人民币 元。 ( 2)施 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 )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 2011】 126号文)计算,发包价为人民币 元。 现文: ( 1)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3 万元,设计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25.2 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 1283 号)及广东
11、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20008 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 ( 2)本工程勘察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3.5 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计算,但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限价(水上综合单价 最高不得超过 450 元 /m,陆上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250 元 /m)。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
12、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下浮率为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最终勘察设计资询费结算以财政部门核定的结算价为准。 条款号: 5.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 现文: 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若概算评审价低于合同价,则以概 算评审价为准。 条款号: 1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
13、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 现文: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条款号: 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 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
14、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1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
15、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8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 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交易须知 第二章 摇珠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 工程量清单(另册) 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
16、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 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 交易 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 交易 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1.7 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 交易 文件后,应仔细检 查电
17、子 交易 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 交易 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交易文件发出后 ,在公告截止时间 3 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 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2.4 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 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
18、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3报名资料的组成: 3.1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3.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3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3.4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 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伍仟 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 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5 报名资料
19、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报名资料格式 4.1 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 4.2 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 本工程的承包总 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方式。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和合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 1)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
20、.3 万元,设计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25.2 万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 1283 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10 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20008 号)规 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10%执行。 ( 2)本工程勘察费经估算暂定为人民币 13.5 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
21、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计算,但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限价(水上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450 元 /m,陆上综合单价最高不得超过 250元 /m)。工程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下浮率为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最终勘察设计资询费结算以财政部门核定的结算价为准。 5.4 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若概算评审价低于合同价,则以概算评审价为准。 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 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
22、 6.2 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 接收 7.1 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7.2 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7.2.1 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7.2.3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 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7.3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 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7.4 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 报名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