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安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 驻地村 占地面粉补助采购 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TAGX2017-0208-00 招标人: 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 二一七 年十 月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4 2.1 总则 . 4 2.2 招标文件 . 10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4 2.4 投标人应当
2、提交的资格、 资信证明文件 . 19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20 2.7 纪律和监督 . 30 2.8 质疑与投诉 .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33 3.1 评审过程 . 33 3.2 价格扣除 . 34 第 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3 4.1 签订合同 . 36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6 4.3 质量与验收 . 36 4.4 合同主要 条款 . 37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41 5.1 交货期 . 41 5.2 交货地点 . 41 5.3 验收 . 41 5.4 质量保证期 . 41
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 6.1 项目说明 . 42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2 6.3 合格样品标准 . 4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7.1 报价 文件 . 45 7.2 商务文件 . 50 7.3 技术文件 . 67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受 泰安高新区 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泰安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 项目 及其相关
4、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SDTAGX2017-0208-00 2、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 项目 3、项目内容 :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共 1809352斤。 25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达到 GB1355 86标准。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03.9711万元 。 5、 投标人资格 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
5、货能力 (以营业执照为准) ; 5.3 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4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包括:理化指标、卫生指标); 5.5 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 2017年 10月 17日起至 2017年 10月 25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报名 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 上报名(网址: );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
6、投标单 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咨询电话: 0538-6226991转 6017); 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报价,将被拒绝。 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注:投标单位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
7、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 CA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可以暂时不 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26991转 6016。 7.3售价: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 时间: 2017年 11月 14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30分止; 8.2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14日 09时 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8、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 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 /传真: 0538-8938976 联系人: 程绪庆 9.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王运丽 地址 : 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 A座 1302室 E-mail: 电话 /传真 : 0538-8996866 10、公告媒体 :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11、附件:招标文件电子 版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
9、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10、、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4 标段名称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项目内容 高新区 2017年 3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共 1809352斤。 25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达到 GB1355 86标准 6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 控制价为 303.9711万元 。投标报价(即开 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
11、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以营业执照为准) ; 3、 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有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包括:理化指标、卫生指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 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
12、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原件) 3.检测报告; (须提供原件) 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须提供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13、明;(格式自拟) 8.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2017年 7月 -2017年 9月); (须提供原件) 9.近 两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2015、 2016年度) (须提供原件)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 (以上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中) 注: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 2017年 7月 -2017年 9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人若按季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投 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个季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
14、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 2017年 7月 -2017年 9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 10月 27日 11时 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7日 16时 0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
15、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0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 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
16、号: 239026987455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6226879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 电子 版 内容: 同书面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全面 ;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样品要求 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
17、、样品品种及数量: 本次采购产品的样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并注明厂商的名称。(特制一等粉,袋装 5公斤 ) 使用可闭合容器盛装(拉链袋或密封箱) 。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3、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 4、送样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5、送样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 一份 , 副本四份, 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投标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18、2017年 11月 14日 08时 30分起至 09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14日 09时 30分。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 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4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11月 14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25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 0
19、538-8996866 26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8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 否 30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 ,付至合同金额的 95%,余款 5%转为质量保证金, 6个月 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32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
20、址为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4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招标 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泰安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代理服务收取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招标 人支付;投标报价中不含此
21、部分报价 。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泰安高新区 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 2.1.2.2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
22、则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
23、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24、,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 定。 2.1.4.5招标文件中带“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1.4.6招标文件中带“ ”标注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 2.1.4.7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 2017 年
25、 3 季度 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8996866 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9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 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
26、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
27、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