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提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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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类提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 中润建设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7 日 2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 4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 6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6 1. 总则 . 9 1.1 项目概况 .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9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 9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 9 1.5 语言文字 .10 1.6 费用承担 .10 2. 资格预审文件 .10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10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10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

2、0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1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1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1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装订 .11 4. 资格预审申请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4.3 申请截止时间 .12 4.4 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2 5.1 审查委员会 .12 5.2 资格审查 .12 6通知和确认 .12 6.1 通知 .12 6.2 解释 .12 6.3 确认 .13 6.4 公示 .13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3 8. 纪律与监督 .13

3、 8.1 严禁贿赂 .13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3 8.3 保密 .13 3 8.4 投诉 .13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4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4 1审查方法 .15 2审查标准 .15 2.1 初步审查标准 .15 2.2 详细审查标准 .15 3审查程序 .15 3.1 初步审查 .15 3.2 详细审查 .15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5 4审查结果 .15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格式 .17 1. 法定代表人申明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资格审查申请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4、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3 授权委托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4 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汇总表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5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和执业资格 (职称 )证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6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位承诺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7 投标人和拟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如有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8 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时 ) .错误

5、 !未定义书签。 3.9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类提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类提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9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苏州 吴中金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 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境外私人投资: 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

6、为 苏州吴中金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庭污水处理厂北侧、环太湖公路南、林屋路以东三角地块内 规模: 设计合同估算价 26 万元, 占地面积为 12028 平方米 平方米 。

7、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 E3205010304004359001001 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类提 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设计 招标 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5 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

8、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 ,请于 2018 年 09 月 07 日至 2018 年 09 月 12 日止,可 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8 年 09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前可以 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

9、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 (总 )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

10、程相关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设计及设备技术标编制等相关设计工作。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设计及设备技术

11、标编制等相关设计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五、设计周期: 20 天 (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六、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有授权 )、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 2018年 5 月至 20186 年 7 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全部入围,如少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设

12、计补偿费。 6、本项目评标 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按得分高到低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并从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 上发布 招标人: 苏州 吴中金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通园路 1 号长丰 物流园 1 号楼 6 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顾兰芳 联系人: 岳杰 电话: 0512-69382883 电

13、话: 0512-80857109 传真: 传真: 0512-628087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苏州吴中金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 州市 吴中区金庭镇林屋路 5 号 联系人: 顾兰芳 电 话: 0512-69382883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 中润建设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7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通园路 1 号长丰物流园 1 号楼 6 楼 联系人: 岳杰 电 话: 80857109

14、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金庭镇污水处理厂准类提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1.5 建设地点 金庭污水处理厂北侧、环太湖公路南、林屋路以东三角地块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 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 包含 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设计及设备技术标编制等相关设计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 1.3.2 设计服务期限 施工图设计 20 天内完成(配合甲方进度)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与资格预审公告一

15、致 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3 日 16: 00 时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 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4 日 16: 00 时 2.3.1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4 日 16: 00 时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项目设计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含附件) 8 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含附件) 申请人按招标公告规定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3.1.3 申

16、请人须 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无 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份数 无 4.2.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9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

17、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 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设计服务期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18、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按第 1.4.1 项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19、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10 (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 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

20、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网上答疑 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网上提疑 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网上答疑 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申请人应及时 网上下载答疑文件 。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 网上答疑 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应及时网上下载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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