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临时生态停车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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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莆田市临时生态停车场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2013 年版 ) 招标项目名称: 莆田市临时生态停车场 招标编号: 华广莆招字 2016082 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发出日期: 2017年 1月 2 使用说明 1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2013 年版 )(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适用 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2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2、、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09114 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 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09 115 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13 55 号 )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

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3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 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 4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范本不分专用本和通用本。 5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6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 1 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

4、公告的内容编制。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 )授予合同 (六 )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临时生态停车场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5、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 区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 200 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

6、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卡通”网上电子档案库内的企业(建立后生效);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 (含 3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

7、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http:/ 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低于 60 分的,应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7 年 1月 18 日 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http:/)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

8、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标记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5 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 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4 万 元。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

9、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标办 20146号)、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莆招标办 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 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 2015 年 2 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

10、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 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 12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 年 1月 25 日

11、 08 时 30 分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73200, 0594-2853358 。 2)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http:/)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 0594-2266038 传真: / ; 联系人: 小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66693

12、2108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 莆田市临时生态停车场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 区 1.3 建设规模: 约 200 万元 1.4 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1.5 资金来源: 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3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2 招标项目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 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

13、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是: a.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 b.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 到 3 个 (含 3 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

14、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项目 (标段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 (标段 )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 (标段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

15、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

16、的; (1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 个 (含 3 个 )的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16)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13 55 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

17、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5.2 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 2003房 505 号文件)。 6.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18、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组成 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 )、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8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

19、现场中若存在疑问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 )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 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 可在 2017 年 1 月 23日 17: 00 前 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 疑问 。 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 预算价 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

20、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 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 。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 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 修正后的工程 预算价 作为 招标 答疑内容的组成部 分 一并公布。 11.4 招标人将在 2017年 1月 24 日 前,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 包价 12.1 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 2004962 (人民币 )。 12.2 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

21、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为 1644069 元 (人民币 )。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8%。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3.1 工程预算价的编制依据 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消耗量定额: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101-2005)、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301312-2012)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 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6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 人材机价格:( 1)人工单价

22、: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 201392 号文)的人工单价及闽建筑函 2014 156 号关于调9 整房屋建筑工程模板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2)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 2016 年第 3 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建机一体化单价;( 3)材料价格:参考福建工程造 价信息( 2016 年 11月)莆田市信息价、 莆田市 2016 年上半年园林绿化苗木信息价格及 市场询价。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件。 其余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3.2 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 (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 ); (2)单项

23、工程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位工程可不编制 ); (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暂列金额明细表; 2)计日工表; 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含定额 ); (8)设备清单与计价表; (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1)甲供材料价格表; (12)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3.3 税金税率和价调基金取费标准 13.3.1 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 _11% 13.3.2 价调基金取费标准: _不计 13

24、.4 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 13.4.1 本招标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13.4.2 本招标项目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办法: _/ 13.5 劳保费用及意外伤害保险费 13.5.1 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按 14%计 。 10 13.5.2 本招标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 / 13.6 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 13.6.1 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 1.0% 13.6.2 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 );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与编制预

25、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 (含 10%)的; 3)施工期间除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主要材料指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 ); 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3.7 其他 13.7.1 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14.1 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 ,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 20131 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甲供甲控设备 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 14.2 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 14.3 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 材料名称 品牌范围 控制价取定品牌 备注 成品道闸 捷顺、富士、百胜 水泥 建福、广平岩城、海螺 路灯 永利达、江苏国光、鑫通、现代 配电箱 新弘电、天梭、瑞鑫、畅通、红星 注: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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