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 采购项目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文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 一 一 年 十 月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1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采购需求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2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各供应商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 房管 局的委托,对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
2、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 采 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 220000.00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 11月 8日 9时 9时 30分。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 101号长荣大厦 16楼 A单元。 五、谈判时间: 2011年 11月 8日 9时 30分。 六、谈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 101号长荣大厦 16楼 A单元。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从 2011年 10月 28日起至 2011年 11月 3日止,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
3、市金砂路 101号长荣大厦 16楼 A单元)(每天 9: 00至 11: 30, 15: 00至 17: 00)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 101号长荣大厦 16楼 A单元 电 话: 0754-88166891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3 传 真: 0754-88166891 联 系 人:李工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 一 年 十 月 二十八 日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供应商资格: 1、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近 两 年内 在政府采购中 没有 因违规、违法而 被 处罚的 情况。 二、采购项目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最后附件 (采购需求)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项目预算: 人民币 220000.00 元整; 2、 报价要求: 超过项目预算报价视为无效; 3、 编写 期 限 : 发出中标通知书 后 30天 内 完成本规划。 4、 其它要求 :开标前须验明供应商资格 ,如不合格的供应商则失去报价资格,并对其报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5 第三部
5、分 谈判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 采购人 ” 是指: 汕头市房管局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是指: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2.3 “ 监管部门 ” 是指: 汕头市政府采购管 理办公室 。 2.4 “ 报价供应商 ” 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 “ 成交供应商 ” 是指:经 法定程序确定 并 授予 “中标通知书” 的 响应 人。 2.6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方案编写 计划 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7 知
6、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 规划 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谈判过程及 规划 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应由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 责任。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 规划 的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 要求 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 无关。 3. 合格的 规划 和服务 3.1 “ 规划 ” 是指:报价供应商 编写的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规划 。 3.2 “ 服务
7、 ” 是指:报价供应商须承担的谈判文件规定的 所有 服务。 4谈判费用 : 报价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6 5.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谈判 邀请 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 谈判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 在谈判过程中由 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
8、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 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报价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
9、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 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 如因报价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 7.1 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7 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
10、在总报价中。 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 规划 的 编 写及相关 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0.1 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交 响应文件三份,其中 响应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响应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 响应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 正本 ” 、 “ 副本 ”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 响应 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 响应 文件中。 10.3 响应 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
11、改和增删,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0.4 报价供应商 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响应文件的 封口处应加盖 报价人公章。 10.5 响应 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 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 2) 报价供应商 全称; 3)日期。 1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 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 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1.2 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 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
12、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8 六 、谈判的步骤 12.谈判文件的澄清 12.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2报价供应商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 谈判 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 视其为无异议。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供应 商。 13. 谈判: 13.1 谈判小组 审查响应
13、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3.2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 规划 编写 计划 、合同条款 、报价 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 报价供应商 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 的 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3.3 谈判文件的修正 :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3.4 最终报价:谈判
14、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内容 须 现场公布 。 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 13.5 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 时,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 和服务且编制 汕头市房地产管理服务系统建设规划采购 项目 9 有效 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13.6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3.7 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 编写计划 、服务 等 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 有效 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13.8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 七 、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 且 有效 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 成交供应商 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成交 公告时
16、 向 成交供应商 发出 成交 通知书, 成交 通知书 对 成交供应商 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5.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在采购人愿意采纳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愿意采纳或没有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 、质疑 16. 如果报价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签订合同 17.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和送集中采购机构归档。 十、适用法律 1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报价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