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价格工作情况和2015年价格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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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昆价 2015 1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价局 2014年工作总结 和 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镇物委,各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台),检查分局,局各室、科,认证中心: 现将昆山市物价局 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物价局 2015年 3月 10日 2 昆山市物价局 2014年工作 总结 和 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昆山市物价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 届三中 、四中 全会和省 、苏州市 价格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 “稳中求进、改革创新 ”主线,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坚持强监管稳物价、推

2、改革促发展、优服务惠民生、强队伍提效能,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了 优质高效专业的价格服务。 先后获全省价格工作先进单位 , 昆山市服务型机关、关爱型机关及四星级服务品牌单位 等荣誉。 一、坚持统筹兼顾, 价格调控目标取得预期效果 1.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由 市政 府与 18 个职能部门签订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 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 , 各职能部门 强化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 督查督办, 形成了有效的价格调控联动机制,保障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4 年 全 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 1.9%,低于全年预期调控目标 1.6 个百分点。 2.价格监测预警 措施 不断完善。

3、 发挥价格监测预警职能, 实时监测市场 价格波动 情况和价格异动苗头,及时预 警预报 。加强监测队伍建设管理,丰富监测预警手段,充分调动一线价格监测人员积极性,提升第一手监测数据及时性、准确性 。 定期开展市区农贸市 场价格分析,编印昆山价格监测 12 期 , 及时反映重3 要商品价 格变动原因,科学研判市场价格走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价格调 节基金作用有效发挥。 进一步 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动态补贴联动机制,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职能作用,切实 保障低收入 群体 基本生活 。 全年发放物价上涨动态补贴 1898.8 万元。 二 、

4、 坚持稳中求进,各项 价费改革 扎实 稳妥推进 1.资源性 产品 价格改革 落实到位 。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政策, 通过阶梯式计价方式, 提升节能环保理念, 引导市民 节约 用水。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并按年用气量分三档实行阶梯式气价,同时建立民用天然气上下游气价联 动机制。 改革过程中, 注重民意和决策良性互动,在开展成本监审、依法事前公告、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 按照 “保基本、建机制、促公平 ”原则,科学合理制定级差标准,积极落实困难群体价格补助政策, 推进 政策解读和后续跟踪评估 。 改革 实施以来 社会反响

5、平稳,取得预期效果。 2.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顺利实施 。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分批 启动全市 14家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遵循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 、总体上不增加患者负担 ”原则,破除 “以药补医 ”机制 , 着力 缓解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贯彻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 ,会同市卫生局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指标监测制度,密切跟踪、关注每月动态监测数据变动情况,逐步理顺医4 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贯彻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 4 家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阶段性评估,及时掌握改革前后公立医院运行、补偿和工作情况 。

6、 评估结果 显示 ,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拨付 ,药品差价 补偿率达到 89.87%,与医改方案中确定的 90%基本持平 , 4家医院药占比 同比 2013 年 下降 6.43%,改革成效 明显 。 3.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修订完善 。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 实践活动中征集 到的有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汇总整理近年来投诉举报热点问题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小区停车收费、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期限、代收代交费用收交不清等热点问题,修订完善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 2015 年 1月 1 日起实施。 三、 坚持务实为民,惠民

7、利民服务工程 扎实 推进 1.精细化管理平价商店。 积极 转变 建管理念, 细化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引入第三方评估 机制 , 开展 门店运营 绩效评估, 推动平价商店 管理 质效提升和门店长远发展 。 2014 年全市21 家农 产品平价直销店(区)供应粮油蛋类商品和各类平价蔬菜359 万多公斤,让利金额 792 万元。 2.深化 “价比三家 ”工作。 完善民生商品价格信息采集网络,定期公布城乡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和重点批发市场批发价格; 按需调整采集品种, 开展零售药店常用药品价格 比 对,5 增加节日性、季节性 商品 价格 采集发布 , 及时、真实、全面 服务群众日常生活

8、需求 。 全年 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120期 ,编发昆山价格信息 33 期 。 3.强化民生价格管理。 严格实施普通商品房价格管理备案制、公示制、 “一价清 ”制,全年共受理普通商品房价格备案 81批次,面 积 379 万平方米 ; 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管理 ,维护低收入群体住房利益 ; 强化教育收费管理,调整 4 家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和 1 家公立学校住宿费标准,对学前儿童看护点开展现场评审,制定全市校车收费标准 ; 加强交通运价管理,做好客运票价监管,取消客运出租汽车非高峰时段 “5 分钟等候时间免收等候费 ”规定 ,切实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4.构筑价格维权绿色通道。 巩固价格举

9、报中心、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点(台) “三位一体 ”的维权平台;实现 “12358”价格举报热线 资源与 昆山市政府 “12345”公共平台 无缝对接 ,形成 新的 价格维权通道;完善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等价格举报受理网络;畅通价格鉴证公益服务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无成本价格维权 。 全年 共受理价格咨询举报 961件,回复率、办结率达 100%; 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6件,见面率、办结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均达 100%;完成价格鉴证援助 7 件 ,受惠 群众 148 人 次 。 5.规范基层价格争议调解。 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制定出台昆山市价格争

10、议调解工作室管理办法和创6 建昆山市规范化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室考核细则,健全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 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年成功调解价格争议案件 25 起。 四、 坚持清费减负,涉企收费行为 持续有效 规范 1.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会同市财政局重新修订公布昆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涉及全市 21个部门 84项收费 ; 在此基础上对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梳理,先后制定公布了昆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昆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免征、降低标准项目对照目录和昆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汇编,对全市 14 个部门 53 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

11、目录清单管理,真正做到 “清单之外无收费 ”,有效促进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公开化 、 透明化。 2.完善收费诚信档案制度。 对全市 33个部门 360家收费执收单位建立收费诚信档案,重点将执收单位 是否存在超越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强制收费、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最低标准 ”规定执行等违规收费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内容, 由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费行为规范性负责。通过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收单位的双向监督,明确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执收单位自律意识,促进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规范、管理透明。 3.构筑收费动态监测网络。 制定下发昆山市涉企交 费监测点及监

12、测员管理办法,向 30 家重点监测企业财务人员发放 “聘7 书 ”;组建昆山市涉企交费监测员 QQ 群, 设立 企业负担情况调查信息平台,加强与监测企业沟通交流,每周至少发布 1 条以上收费政策信息,在线解读政策,解答相关咨询 。 全年共发布各类收费政策信息 52 条,确保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充分享受涉企收费优惠政策。 4.实施部门联动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对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建

13、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全年共取消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6 项、 免征 1 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 4000 万元。 5.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效能。 结合省局行政权力梳理 “三统一 ”要求,梳理出 61 项行政权力并及时对外公布。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物业服务收费由原发文形式简化为表格形式,由 6 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即办件,社会力量培训由原审批性备案变为告知性备案,取消民办幼儿园价格认证程序、不再颁发收费许可证。通过行政权力库在用项 目梳理和行政服务流程简化,行政效率提升 38.46%。 五、 坚持依法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1.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以

14、规范价费秩序、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8 为重点,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涉车收费、涉企收费、酒店宾馆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 全年 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7 件,实施经济制裁 89.10 万元,其中退还缴费者 1.15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 16.93 万元,罚款 71.02 万元。 2.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 前移监管关口, 创新制定出台填写式价格行政执法警示函, 进一步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结合 “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年 ”活动 开展 , 以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第三届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为契机, 重点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价格、常用

15、药品价格、成品油价格、客运票价、停车场收费、旅游市场价格等 开展 市场巡查。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 5000 余人次 。 3.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深入开展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示范街创建工作,定期回访指导督查,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组织开展省价格诚信单位专项抽查工作,抽查面达 60%。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2014年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着手价格信用平台建 设,通过采集、建档、管理、使用等系列工作,逐步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 4.夯实价格基础工作。 加强公用 事业 项目 定期 成本监审和定调价项目 专项成本 监审,开展周庄游船、 6 家天然气公司、国际学校住宿费和自来水供水成

16、本监审,调查第一人民医院蒸汽成本 , 为 科学 合理定调价格提供 可靠 依据 。 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执法领域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全年共受理 1397 件案件,标9 的额 1.32 亿元。 六、 践行 群众路线, 机关作风建设 不断改进提升 1.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围绕 “为民务实清廉 ”主题,积极开展学教活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 密切联系群众 、 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即知即改要求,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制度的 “废、改、立 ”,先后建立 完善 11项制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全局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更加明确,群众观念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

17、提升,辨别是非能力、政治定力和工作实践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2.党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聚焦 “四风 ”通过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和民主生活会等 收集梳理有效意见建议 54 条, 并从服务民生和经济建设、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 108条目标明确、措 施具体、责任清晰的整改措施夯实党建基础 。 创新完善 “党群联动 ”机制,联合党 组织 、工会、价格协会制定 年度 主题活动计划,围绕价格中心工作开展18 项主题活动 。 探索创新基层行政监察方式,对价格认证中心 价格认定工作开展行政执法 监察, 进一步 规范价格鉴证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3.价格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18、。 开展老中青结对认师活动,全面提升价格队伍尤其是新进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 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培训考试,提高队伍法制观念、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 。 深入实施 “雏鹰 练10 翅 ”行动,成立青年先锋党小组价格政策宣讲团,深入街道、社区课堂开展价格政策解读,有力推进价格工作和群众的互助互动,提升群众对价格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015年 是全面深化价格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全 市 价格工作的总 体要求是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 和 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 省、苏州 市 价格工作会议部署要

19、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改革、监管和服务三大主题, 坚 守 为民、务实、创新总基调, 坚持 “依法服务、高效服务、特色服务 ”三位一体, 认真落实全市 产业转型升级 六 年行动计划 , 全面深化价格改革 , 深入 推进 依法行政,不断提高 价格调控有效性、价格监管 主动 性、价格 服务专业 性 , 努力 为 “昆山之路 ”从头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5 年 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 3%左右 。 一、 积极稳妥 推进 价格改革工作, 进一步 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 1.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稳妥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合理确定 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用水定额, 对非居民生活用水 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通过价格杠杆 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 加大差别化电价 政策实施力度 , 在对国家和省明确的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和装备实施差别电价,对超能耗企业和装备(工艺)实施惩罚性电价的基础上按照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对重污染企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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