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杭区闲林街道白洋畈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 招标编号:余建勘察 18017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杭州余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九月 备案机关: 1 目 录 投标须知 前附表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4 第二章 地质勘察任务书 . 13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 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 26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余杭区闲林街道白洋畈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 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闲林街道,规划地块西侧为裕丰路、北侧 临近嘉企路、南 侧为规划七号路、
2、东侧为闲林西路。 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280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0662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6063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45988 平方米 ),容积率为 2.16,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迁安置房、配套公建、停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道路及绿化等。其中配套公建包括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和经营用房、社区居委会、托老所等。并按规定配置垃圾收集点,电信和有线电视交接间、煤气调压站等。 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 容 本项目规划地块内的地质勘察工作(包括详勘阶段),根据本项目的设计总平面 图、布孔图和工程概况等基础资料,投标人按此考虑勘察方案,并保证勘察报告满足规范、审查
3、和设计要求。 包括按时派员出席相关会议,并提交相关报告及资料,根据施工资料验收要求完成全部配合工作。 5 地质勘察工期要求 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 30 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工期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步详细明确,在开工后将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勘察,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6 招标人、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杭州余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超 联系 电话: 0571-88685099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杨威 联系方式: 13362030720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
4、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勘察 )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设厅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报名资格条件以备案资质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 9 投标预备会议 不举行 ,如有疑问请在 2018 年 9月 27 日 16 时 00 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 10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3 11 投标人疑问及澄清 要求 在 2018 年 9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前 以不署名方式
5、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 12 报价采用的币种 人民币 1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9日)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证 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304067990018000510171 银行地址:余杭区迎宾路 355 号金鑫大厦 1 楼 2、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网银 /电汇,一笔保证金对应一个投标项目,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在缴款凭证备注栏
6、中明示用途和投标项目,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凭网银 /电汇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至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预留联系人电话。该递交函将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重要凭证。逾期未办理视为无效投标。 4、咨询电话: 0571 86234407 区内企业可按关于建设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建 2013230 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投标文件份数 按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别编制,正本各壹份,副 本各肆份,如份数有误在开标时将被当场拒绝。 16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招标人 地点: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
7、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时 间: 2018 年 10 月 10 日 9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17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8年 10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办法 1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 合同价 5%的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 提供 . 4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余杭区闲林街道白洋畈安置房工程地质勘察 2、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浙
8、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闲林街道,规划地块西侧为裕丰路、北侧临 近嘉企路、南侧为规划七号路、东侧为闲林西路。 5、资金来源: 自筹 6、工程投资总额: 工程建设 投资估算约 49979 万元, 其中 项目建安工程估算约 39582 万元 。 7、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2806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06620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6063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45988 平方米 ),容积率为 2.16,主要建设内容为拆迁安置房、配套公建、停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道路及绿化等。其中配套公建包括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和经营用房、社区居委会
9、、托老所等。并按规定配置垃圾收集点,电信 和有线电视交接间、煤气调压站等。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8、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9、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四、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由前附表、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地质勘察任务书、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相关附件组成。 10.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技术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0.3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
10、、修改及补充都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5 割的部分。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3 投标人不得以未
11、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招标人可以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不再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招标网上信息,自行在余杭 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
12、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2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请投标人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 或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12.3 投标人不得以未及时下载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 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理由否认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本项目所有在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及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均视作投标人已确定接收。 1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备案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13、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6 五、 现场踏勘 14、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及 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的资料。凡有影响投标的因素,均应考虑在投标文件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要求。 15、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考察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 ,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 16、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
14、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等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 ,则应附有中文译文 ,并 以中文译文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和资信技术标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7.1 商务标部分 ( 1)投 标 函;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 5)其它资料。 17.2 资信技术标部分 ( 1)企业简介; (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获奖证书或文件、企业信誉、荣誉的相关证书等; ( 3)勘察业绩证明材料; (
15、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名 单、证书等; ( 5)勘察方案: 包括 针对本工程勘察技术方案、勘察组织、质量、安全、工期保证措施、勘察技术成果的组成内容、勘察主要人员、设备等配备情况、勘察 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 等; (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 1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7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没有的可自行编制。 19、投标报价 19.1 本次报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 200210号 )、招标文件 、现场情况等相关内容以及根据单位自
16、身综合实力优惠后进行费率报价,优惠后的报价浮动不受 02版标准中下限规定,但应在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中标后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请各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地质变化、地形地貌复杂、由于征地拆迁影响中途停顿 等各种因素。 19.2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投标报价的情况。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 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9.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招标人提供已有的资料外,其他所有的调查及数据收集(包括定
17、点及高程测量等)均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 19.4 投标单位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布孔图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必须满足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不得自行更改。 19.5 结算时技术成果费按 100%考虑,机械进出场费统一按 1次考虑(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多次进出场的按实结算)。 19.6 本次报价应包含按照 GB50021 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要 求考虑的相关费用。 19.7 招标人设置的价格: 本次招标设置 最高限价为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 200210号 )的30%, 风险控制价为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 200210号
18、 )的 2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不作废标处理但在评标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 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3 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和资信技术标部分的封面、投标函
19、及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同时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20.4 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 14项所述金额和规定的提交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1.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
20、以拒绝。 21.3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 21.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 回其投标文件; ( 2)投标人骗取中标的; (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八、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2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须将相关材料重新更新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证明其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有效期 2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60 天。若遇特殊情况 ,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 ,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但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 修改;投标9 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 ,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分别密封包装,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资信技术标”; 25、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还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 ( 1)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 2)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 ,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4 款、第 25
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 封 ,招标人将拒收该投标文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该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7、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28、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评标办法的需要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不需密封)及原件目录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所有原件均应为真实有效的材 料,如弄虚作假则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29、招标人按
23、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30、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十二、开标 32、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会议。 33、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