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和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的工作安排,结合教育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复试与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体系,结合学科特点,积极运用心理测试、教育评价的手段与方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对考生的教育专业素养、教师职业技能和献身农村教育的职业情感等方面的考查,提高复试工作科学性与有效性。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具有教师专业素养的原则;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坚持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标准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复试组织管理教育学院成立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复试考试的有关组织与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