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及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边缘与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实施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及国家基金培育计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及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面向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创新规划,以及人才战略目标,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的有限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通过建设,创新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广东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争取获得广东省基础研究团队和国家基金重点项目等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第二章 申请与评审第三条 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及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类别设A、B、C三类,申请的基本条件为:1、A类(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A类创新团队应以重点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为依托,有相对集中且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