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xxx公司(集团、厂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样本)二O一 年 月 日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xx政府与xx公司(集团、厂矿)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xx公司(集团、厂矿)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二、xx公司(集团、厂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企业用地新增污染。(一)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参见附件)1、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2、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点对生产区以及原材料与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污染治理设施等及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