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第三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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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第三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一七年 九 月 2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5 (一)总 则 . 5 (二)招标文件 .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0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 12 第二章 评标办法 . 1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 14 (一)总则 . 14 (二) 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 .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第五章 检测清单 . 46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管理单位: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第三次)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 4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 2.2 招标范围 详见检测清单 ( 本次招标不包括监督抽检)

3、 。 6 2.2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 。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7 3.1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资金 8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9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0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2 16.1 投标担保 金 额:人民币 4 万 元 收 款 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行(天润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 4

4、4001583404059333333 (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 13 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 14 8 投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 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5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 3 部分合订成 1 册。 16 17.1 18.1 投标

5、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 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4 份副本。正、副本投标文件一起封包,共计 1 个包封。 4 项目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7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2017 年 日 时 18 20.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0 招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限价为人 民

6、币 2249533.50 元 ,投标价超过招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2 评标委员会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7 名专家 组成。 2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24 3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需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 天内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20 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25

7、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答疑、标书送达、开标、资格 审查、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9 个阶段。 4、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 15914360371 传真: 020-83491922 邮箱: 26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投标 申请人 可以自行报名参加 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实体检测服务(第三次) 的投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 1)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出现本项目第一

8、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仅在本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 2)因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已为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第一标段东涌镇庆沙路工程第三方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的中标单位,故不能再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5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 1)“招标人”(即发包人)、“招标代理”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 3)“承包人 ”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

9、包合同的当事人。 (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 表中列明。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 详

10、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 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

11、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检测清单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

12、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

13、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

14、标答疑纪要。 8.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 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

15、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列明。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装订成一册,不需要 独立装订成册。 11.2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

16、可): ( 1)投标申请公函; ( 2)企业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4)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 ( 5)“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 中 的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 (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 ; (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3 技术部分主要 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技术标投标函(按照第四章的格式)及其附录; (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一般情况

17、表(须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MA 认证合格证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核定备案业务范围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简历表;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 技术人员的组成情况; 8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须同时提供购买发票、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 投标单位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类似检测业绩(须提供检测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复印件。 ( 3)检测技术方案。 11.4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

18、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 1)经济标投标函(按照第四章的格式); ( 2)已标价的检测清单; 11.5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用 Microsoft Word 和Microsoft Excel 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 文件为准。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13投标

19、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 招标人根据实际检测需要制定检测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 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检测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

20、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 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试验检测投标单位的所报的细目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管理费、规费(按广州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9 所有

21、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是为完成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 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及征地拆迁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检测清单中漏列而由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检测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检测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

22、标文件检测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 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综合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 200877 号)、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 号)、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 中的相关检测收费标准(如同一检测内容收费标准不一致的,按价格最低者原则计算)下浮 20%计 算。如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

23、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最终以甲方审定为准。 13.5.3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

24、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 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0 16.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

25、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5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6.6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标书; 16.6.2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 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

26、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 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7.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7.5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使用书式装订。 17.6 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封包数列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18.1.1 投标文件正本( 1 本)、副本( 4 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8.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 (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 18.3.1 招标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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