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因公派出学习交流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的管理规定随着教育国际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医学院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间的学生交流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公派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 公派学生的选拔、推荐1.医学院公派学生是指按医学院与国外或国内其他地区高校的交流协议,派出学习的医学院注册本科学生(包括长学制学生)。2.医学院公派交流项目由医学院教务处、医学院学工部、医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安排办理。3.每年公派交流项目由医学院教务处每年十一月统一组织报名、选拔。一般先进行外语笔试,再进行面试,根据外语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学生学业成绩以及学生填报的交流志愿确定最终名单。4.交流协议中规定提供的材料,各二级学院必须对之进行审核,并接受对方学校的审核和筛选。二、公派学生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1.公派学生在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后,离校前必须从医学院网站教育教学本科生教育下载区教务办公室相关表格,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申请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出国交流学生教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