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起草背景目前,佛山市用水水平在珠三角处于中等水平,特别是人均综合用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公共管网计划用水覆盖率等,与用水效率较高的深圳、东莞 、珠海等城市仍有一定的差距。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的工作部署,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对全市工业企业和城镇公共用水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以及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草拟了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实施方案)二、政策依据(一)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6号)(下简称省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发改价格2015805号)(下简称指导意见)(三)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办发20171号)三、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