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华学术精品外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5月23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 上海市中华学术精品外译项目(以下简称“外译项目”)旨在推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在海外传播,增进世界各国对当代中国和上海发展现状及趋势的认知和理解,致力于提升和扩大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第二条 外译项目资助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在上海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译成外语在海外出版发行。第三条 外译项目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一个新增类别,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中设专项资金给予资助。第四条 设立外译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委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外译项目申报和评审组织,以及立项项目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二、项目申报第五条 外译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选题客观全面展示当代中国发展现状和趋势、传承中华文明和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二)研究内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研究方法具有原创性;(三)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已在国内以中文出版发表的优秀学术作品或直接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