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公示根据桂东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桂东县县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桂东县财政局对县人民法院“两庭建设”资金和2014年度教师培训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目前评价工作已完成。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力,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评价结果以公示:序号被评价单位评价结果1桂东县人民法院1.我县人民法院“两庭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2.县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和项目建设监督小组。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4.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5.根据县法院“两庭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得分90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2桂东县教育局1.我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2.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3.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4.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