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概况单位名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年度预算金额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0526.92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补助收入6026.92万元,非税收入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0526.92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内基本支出2273.52万元,项目支出8253.4万元。主管部门单位基本职能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优化国土资源配置的责任。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5、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7、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8、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11、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12、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