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学法考试操作规程校(院)各直属单位: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校(院)将于9月份组织完成年度学法考试任务。今年学法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在网络上完成学习考试任务,具体操作要求如下:一、校院共计350人参加学习考试,具体名单及个人登录帐号见机关党委网页附件,学法考试平台:,积分学习与考试均走“公职人员学法考试通道”。二、学满100积分方可参加考试,所有参考人员必须于9月18日前完成100积分。完善个人信息积5分,阅读湖南省“七五”普法2016读本(必修)积60分,学习“热点事件”积15分,学习其他法律法规积20分。三、个人学满100积分后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负责申请考试,省法治办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四、2016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免考。五、所有通知及相关文件均已挂机关党委网页,请认真阅读附件通知,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机关党委综合科夏晓晖,电话:82780112,手机:13755018822。校(院)普法办2016年9月6日